2018年廣東東莞市康復實驗學校招聘教師公告
東莞市康復實驗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東莞市康復實驗學校是東莞市殘疾人聯合會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現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專業技術崗位11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無違法犯罪記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崗位另有規定的除外)。
(6)關于教師崗位具備教師資格證的要求,研究生(碩士或博士)報考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或認定教師資格所需的各科合格成績。2018屆本科畢業生(含師范生和非師范生)報考須具備:①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認定所需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其它符合報考資格的本科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報考須取得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有未取得教師資格的考生,一經錄用聘任,原則上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對一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延遲一年試用期和轉正;對兩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2、報名方法
采用現場報名,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提交的資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要求相應工作經驗的需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繳費證明,若合同及社保繳費證明未能全面反映工作內容還須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
(8)在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公職人員提供);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3、報名時間:2018年1月9日至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考地址:東莞市東城桑園環城東路,東莞市康復實驗學校教學樓五樓辦公室
聯系人:李先生、賴小姐,咨詢電話:0769-26620101;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在報名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在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布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筆試時間、地點及領取準考證事項。
(三)考試
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定60分入圍分數線,60分及以上者入圍。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擬招聘人數達不到3:1,該崗位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安排。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的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3,按實際入圍面試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東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進行公布。
2、面試
招聘單位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于指定時間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期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考生攜帶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教師崗位采用試講和現場問答的方式進行,非教師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四)體檢
組織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進行體檢。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聘用考察人選,招聘單位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考察。進入考察階段人員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近三個月內戶口所在地鎮一級及以上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學歷、學位證書鑒定原件及復印件。于外省經評審或認定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需通過市人力資源局職稱確認,否則視同無效,詳見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職稱申辦-職稱確認。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網站、東莞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為聘用人員,經市人力資源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人力資源局網站、 擬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和用人單位網站查詢。
東莞市康復實驗學校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