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保定易縣招聘鄉鎮衛生院事業編工作人員80名公告
為充實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臨床、護理、醫技等工作人員。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和原則
(一)堅持統一招聘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若第一次招聘完不成招聘計劃,剩余計劃適當放寬條件后進行第二次公開招聘;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80名,錄用后具體崗位由衛計局統籌安排。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范圍及條件
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4、保定市戶籍。
(二)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未經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已應聘的在編在職人員。
(三)不得應聘人員
受到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人員、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與方法
(一)公告發布
2017年12月26日至 2018年1月8日期間,易縣政府網發布招聘公告。在易縣電視臺發布招聘消息,由衛計局負責。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9日至1月11日
3、報名方式:個人自愿現場報名,應聘者須提供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戶口簿及相應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四張,在編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應聘證明;專科及以上往屆畢業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專畢業生提供個人檔案及報到證。報名時需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其中某一崗位報名應聘人員與招聘計劃不足2:1時,按比例遞減招聘名額。
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4、資格審查: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等,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由主管部門審核簽字后由人社局審核并簽字。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易縣2017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并粘貼照片。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筆試試題采取聘請有關專家命題,且在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下封閉進行,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衛生專業知識兩部分組成,筆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用人計劃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四)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由縣招聘辦公室負責組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每人時間5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兩道題。每個面試評審組由七名評委構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評委由縣招聘辦公室聘請具備評委資格的人員擔任。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按照招聘數量與參加體檢人員1:1的比例,依據個人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個人綜合成績并列的,優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筆試成績較高者、學歷較高者、畢業時間較早者,年齡較小者。
體檢由縣招聘辦公室組織,指定一所縣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可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遇有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六)復核
復核主要是對個人報名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復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復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復核不合格空出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復核工作由縣衛計局負責。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任何不良反應且體檢、復核合格的方可錄用。
(八)人員管理與待遇
1、人員管理。錄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并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由衛計局和用人單位組織對錄用人員進行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簽訂聘用合同。
2、待遇。所聘用人員列衛計局下屬鄉鎮衛生院差額事業編制,享受相關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的,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復核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人事、財務、紀律檢查等崗位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出現回避情形時,應主動提出。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六、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劉 杰 政府縣長
常務副組長:張東輝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清西陵管委會主任
副 組 長:趙廣鵬 政府副縣長
趙永忠 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德茂 政府辦正科級干部
盧慶董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韓建軍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局長
柳照杰 縣編委辦主任
賀寶來 縣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局長盧慶董兼任,副主任由縣人社局主任科員于建海、財政局主任科員苑國增、衛計局副局長劉秀中、編委辦于海萍擔任。具體負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審查、筆試、面試、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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