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系統部分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根據《通遼市2016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部分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詳情請閱讀《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本次公開招聘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能夠熟練運用蒙古語語言文字和漢語語言文字的“蒙漢兼通”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擬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5、年齡、戶籍要求詳見《招聘崗位表》。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和在我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蒙漢兼通”崗位人員,應能夠熟練使用蒙、漢兩種語言文字。
以上涉及到的資格條件取得時間為2017年12月26日(含2017年12月26日)前。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入行政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考生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3日—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通遼市人事考試中心院內東側1樓服務大廳(地址:科爾沁區和平路739號)
4、報名要求:考生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招聘崗位表》,仔細鑒別本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應聘條件,考生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信息嚴重的及信息填報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考生須用本人身份證報名,報名時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自行下載《報名登記表》,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專業即可)、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即可),否則,招聘單位不予審查。隱瞞在讀的全日制中專、專科、本科、研究生學習經歷的,一律取消資格,并計入本人誠信檔案。
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執(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的,須詳細填寫本人具備的執(職)業資格名稱、工作經歷的起止時間。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考生報名中填寫的電話關機或無法接通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旗縣及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考生自行下載);
2、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通遼市內生源遷出戶籍考生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原件和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的復印件或證明材料;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表中要求具備的相關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證件、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屬于企業職工并在勞動合同期內的,須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5、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執(職)業資格及工作經歷的,須提交相關證件及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
(三)本次公開招聘除體檢環節出現缺額的遞補一次外,其他各環節均不遞補。
四、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方式進行。報名費20元,考務費面試50元、筆試50元,共計120元,報名時繳納。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一)面試:
1、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數的面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削減崗位招聘計劃數。取消、削減的招聘計劃數在發布本簡章的網站上公布。
2、報考“蒙漢兼通”崗位考生面試時須用漢語作答,有專業要求的除外。
3、面試根據崗位要求采取技能操作(展示)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二)筆試:
1、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全部進入筆試范圍。
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為100分。
3、報考定向招聘“蒙漢兼通”崗位的考生,筆試須使用蒙語文試卷,用蒙語文作答;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須使用漢語文試卷,用漢語文作答。
4、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考生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弄虛作假,取消考試資格;因個人錯填、漏填民族信息沒有加分的,不再進行加分。
5、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2017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免交考務費;2016年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符合減免條件的考生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登記表》,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還需提供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或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30%+面試成績×7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與考察
(一)按照每個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考生最后1名考試總成績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低排序,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加試。
(二)體檢。體檢由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應聘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三)考察。由旗縣及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通遼市人事考試信息網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人員,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報主管機關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
(二)擬聘用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新聘用(列編招聘)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的擬聘用人員,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它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執行。
九、其他事項
(一)對考生的資格審查及誠信管理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考生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旗縣、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資格審查負總責。對因資格審核不嚴格等所引發的問題,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三)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其他未盡事宜以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他問題,由“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本簡章由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請考生點擊下載)
2、《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請考生點擊下載)
招聘單位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詳見《通遼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監督受理電話:8836246
通遼市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