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蘇州昆山張浦鎮招聘公告(58人)
張浦鎮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特制定本簡章:
一、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服從分配;
(三)身體健康,體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職必備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5)一年內在張浦鎮屬單位辭職的或現在鎮屬單位工作的;
(6)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職數及其他條件
詳見張浦鎮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5-6日9:00-16:00
2.報名地點:昆山人力資源市場五樓會議中心(嶗山路9號)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進行,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和報名人員委托書。
4.提交材料:報名表(可至昆山人才網下載或現場領取填寫,網址為:http://www.kshr.com.cn)、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社保繳費清單(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要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同底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必須近期)。報名費100元(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難家庭報名者,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免收報名費。
5.工作經歷的要求,是指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1年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前,以此類推;具體工作經歷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清單為依據。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并審批確認或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6.其他。(1)本《簡章》中所稱學歷為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2)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歸國留學人員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政審(考察)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3)報考專業參照《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所有報名者需對本人所提供的報考各類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并納入張浦鎮考試紀律不誠信名單,通報相關單位,報名材料概不退還,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流程
(1)開考比例:按職位表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視情況減少招聘職數直至取消開考。職位取消開考的,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時間內重新補報其他職位。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核輔導培訓班,主要內容為綜合知識能力測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3)面試:對根據筆試成績確定的面試人選采取結構化面試,以百分制計算,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另:職位表中張浦檢察室4-1、4-2崗位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即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考試按以下流程進行:
書記員考試分筆試、打字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總分為100分;法警考試分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三部分,總分為100分。
1、筆試:占總分的30%。主要為綜合知識能力測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核輔導培訓班。
2、打字測試:占總分的40%。分金山打字通測試和筆錄聽寫測試兩部分,分別占總分的20%。筆錄聽寫測試,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播放的語音資料輸入電腦,以準確率為評分標準。
3、體能測試:占總分的40%。分1000米,原地摸高兩部分,分別占總分的20%。
4、面試:占總分30%。書記員按上述1、2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法警按上述1、3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另:職位表中綜合執法5-1、5-2崗位還需滿足雙眼矯正視力(標準對數視力)達4.9的條件;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即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4)加分:加分證明材料需在報名時提交,逾期不再受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
①報名時被民政部門認定為低保戶、低保邊緣戶的(僅限張浦籍),加2分。
②中共黨員的加2分;(所在黨支部開具證明)
③退伍軍人加1分,優秀士兵加2分,三等功及以上加3分(就高一次計算);
④張浦籍加3分(限張浦籍的不加分)。
(5)總成績確定:面試結束,按照筆試成績×50%+加分+面試成績×50%的方式確定總成績。檢察室4-1、4-2崗位總成績按照其各項考試所占百分比的方式確定總成績。綜合執法局5-1、5-2崗位根據筆試占30%+加分、體能測試占30%確定成績進入面試(體能測試為零分不進入面試環節),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30%+加分+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的方式確定總成績。
筆試、面試等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請保持通訊暢通。考試成績均在昆山人才網、張浦黨建和樂享四季張浦微信公眾號公示。
(四)體檢
按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高分者,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安排加試)。如遇體檢不合格者,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考察政審參照國家公務員政審考核標準。
(六)錄用
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選在昆山人才網、張浦黨建和樂享四季張浦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擬錄用人選資格。公示結束后,錄用人員實行統一分配,如不服從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錄用人員試用合格后與各錄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首次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為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錄用人員的崗位培訓由各錄用單位根據實際崗位自行組織實施,并將培訓情況報鎮組織人社局備案。
四、待遇
錄用人員參照我鎮有關規定及崗位(職位)類別確定相應待遇標準。
五、紀律
1.報名者一經報名視同認可本《簡章》的所有內容。凡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55137246 57445868
監督電話:57441537
六、本簡章最終由張浦鎮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張浦鎮2018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張浦鎮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附件3: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張浦鎮公開招聘領導小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