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貴州荔波縣公安局特警招聘公告
荔波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特警人員簡章
為適應荔波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需要,報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荔波縣公安局面向部隊退役人員和河南塔溝武術學校公開招聘特警人員,待遇參照國家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執行。
一、組織領導
縣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相關招聘工作。
二、招聘對象及人數
招聘對象為2017年特種作戰部隊、反恐處突部隊退役人員和河南塔溝武術學校2017年畢業學生,退役人員計劃招聘人數97名(2017年退役人員招聘不足計劃數缺額部分按同等條件從2018年特種作戰部隊、反恐處突部隊退役人員中繼續招聘補足),武校招聘人員10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應聘職位需要的相關工作能力;
(二)高中及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身高168厘米及以上;
(五)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7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部隊或在校期間曾受過處分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政)紀處分情況的;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活動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及地點:
面向河南塔溝武術學校報名時間: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報名地點:河南塔溝武術學校;
面向部隊2017年退役人員報名時間:2018年1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報名地點:荔波縣公安局政工室干部人事科(312室);
面向部隊2018年退役人員報名時間待定。
報名方式:報名工作由各招聘工作組組織進行。報名時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及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張,填寫《2017年荔波縣公安局公開招聘特警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應達到1:3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比例。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組在組織報名的時候同時進行。
考試安排:考試安排由各招聘工作組根據報名情況及時安排。
(二)考試及成績計算
面向部隊退役人員:采取體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體能測試及面試均實行100制計分。考生考試總成績為體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擇優錄取總成績排名前列的考生,體能測試成績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對擇優錄取的考生即現場簽訂意向聘用協議,并進入體檢環節。
面向塔溝武校在校生招聘考試:采取測試專業技能、體能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體能測試及面試均實行100制計分。考生考試總成績為專業技能測試、體能測試及面試成績之和,總成績排名前10名的考生即現場簽訂意向聘用協議,并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體檢由縣公安局組織進行,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束后,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聘人員,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三日內可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順延遞補一次。
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聘單位組建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在部隊及社會生活期間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察中發現有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考察不合格,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考察不合格的,對空缺名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聘用對象,并在荔波縣公安局官網和荔波縣政府網對外公示7日。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正式簽訂聘用協議,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經確定同意聘用的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到荔波縣公安局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資格的人員以及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后所空缺的職位或空缺的名額,不予遞補。
新聘用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崗前培訓。
新聘用人員在荔波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年限包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要求辭職的,須按協議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相關待遇。被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參照《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條例》進行管理,并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在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下進行,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發現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反政策規定或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關各項招聘信息,縣招聘領導小組將在荔波縣政府網發布,請應聘人員密切注意。以上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應聘人員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自負。對發生因應聘人員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聯系不上的情形,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荔波縣公安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