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慈溪市招聘緊缺崗位衛技人員99人公告
來源: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01-02 08:10:54
2018年慈溪市公開招聘緊缺崗位衛技人員公告
為加大衛技人員貯備,優化隊伍結構,改善醫療衛生單位緊缺崗位衛技人員缺乏的實際,促進衛生事業健康發展,決定公開招聘緊缺崗位衛技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標、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指標
共招聘99名,其中公立醫療衛生單位事業編制衛技人員指標91名,公立醫療機構流動到協和醫院、明光眼科醫院等民營醫療機構指標8名。具體崗位指標等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1、研究生學歷的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學科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碩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
2、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麻醉學、眼科學(眼視光醫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3、取得臨床醫學、全科醫學、社區醫學、急診醫學專業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具有臨床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通過住院醫師(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社會人員;
4、寧波生源(指經高考并被錄取時戶口在寧波),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4、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時間:2018年1月6日-1月8日,8:30-11:30、14:00-16:30。
地點:慈溪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地址:白沙路街道二灶潭路1258號,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
辦法:應屆畢業生持原戶口簿(無生源地要求的可不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張、《報名登記表》(附件2)接受資格初審。社會人員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等)、住院醫師(或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等接受資格初審。
準考證發放:報名者憑本人身份證到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領取時間以報名現場的通知為準。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1月13日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臨床醫學、預防醫學、急救醫師崗位的考生須同時攜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綜合知識(占20%)和崗位對應專業知識(占80%),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臨床醫學、急救醫師崗位對應專業知識指臨床醫學專業知識,預防醫學崗位對應專業知識指預防醫學專業知識(占80%)。
2、面試。所有考生均需參加面試,其中,報考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麻醉學、眼科學(眼視光醫學)的考生面試時間初定1月9日,報考臨床醫學、預防醫學、急救醫師崗位的考生面試時間初定1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有關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求實精神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三)確定擬聘用人員
報考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麻醉學、眼科學(眼視光醫學)的考生,在本崗位指標范圍內,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招聘單位、崗位;若面試成績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次序。
報考臨床醫學、預防醫學、急救醫師崗位的考生,按筆試成績的80%和面試成績的20%計算總成績,在本崗位指標范圍內,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依次選擇招聘單位、崗位;若總成績并列,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如筆試成績仍并列,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確定次序。
(四)簽訂就業協議。擬聘用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五)體檢。體檢標準總體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其中被認定為不宜聘用對象的(詳見附件3),考察結果為不合格。
(七)聘用。考察合格者于2018年8月15日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項
(一)民營醫療機構人員根據中共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若干意見(試行)》(慈黨發〔2014〕75號)規定招聘,并按省人力社保廳、教育廳、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促進公辦與民辦學校、醫療機構之間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155號)精神管理,人員招聘后與民營醫療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二)擬聘用人員憑畢業證書(研究生同時憑學位證書)辦理錄用手續,不能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材料的,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三)人員聘用后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未在規定時間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合同首簽6年,其中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及其下屬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市衛生計生部門無關。
本次招聘在市紀委、市人力社保局監督指導下進行。
本公告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63838599。政策咨詢請在工作日內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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