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鄭州滎陽市事業單位第一批招聘60人公告
來源: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01-02 08:34:15
2018年滎陽市事業單位第一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17】36號)文件和工作需要,經滎陽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現制定如下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60名。具體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詳見方案后附表。
三、招聘范圍
符合報考條件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來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滎陽市人民政府網、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等公共媒體及網站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人現場報名,不得替代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10日至1月1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報名地點:滎陽市人力資源服務大廳(福民路與國泰路交叉口東南角)。聯系電話:0371—60252068
4.報名相關要求:
(1)報名時考生需攜帶材料: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用A4紙復印)。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還需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提交兩份《滎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經滎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4)發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2018年1月26日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3.筆試成績為100分。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50%
4.筆試成績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四)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而造成達不到1:3比例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滎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額遞減(筆試最后一名并列的均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面試加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計算
1.無專業技能測試時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有專業技能測試時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
(六)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及工作流程》(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政策執行及《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等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用人單位共同組織,考察程序及內容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政策執行。
(八)公示聘用
1.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間由用人單位統一管理,試用期滿后由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滎陽市編辦、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者,辦理入編手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滎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邢留印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成 員:耿元奇 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王文鐸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范喜昌 市編辦主任
李貴希 市財政局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王文鐸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七、其他事宜
1.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大學生退出現役后報考的,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退伍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參加招聘,在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暢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與本人聯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棄權。
4.記入誠信檔案的情況: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2)考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
(3)違背考試紀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無故自愿放棄的。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6.市紀委監察部門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監督,對涉嫌違紀違規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7.本公告由滎陽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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