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招聘43人公告
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開招聘清遠市清新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和《清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修訂)》(清府辦函〔2012〕91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清遠市清新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4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清遠市清新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區公安系統業務綜合培訓、警務人員專業技能培訓、警務輔助人員崗前培訓、轄區內警犬訓導等工作。
二、招聘對象、招聘條件、招聘崗位。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身心健康。
3.年齡18-35周歲(1982年12月29日至1999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本科學歷。具體詳見各崗位要求。
5.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參加2014年-2016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用且在服務期內的,以及違反2014年-2016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有關規定的人員。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詳見《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開招聘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接受報名。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準考證發放方式。
1.現場報名時間。2018年1月16日至18日共3天,每天上午8:45-11:50,下午14:45-17:30。
2.現場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大院內籃球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府前路7號)。
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聯系電話:0763—5811057。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763—5810078。
3.發放準考證。符合報名資格的考生在報名點通過報名后,當場發放準考證。
(三)報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規定時間內在規定地點現場報名。
2.報考人員原則上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版)》(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該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該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2018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如未取得畢業證書可用《就業推薦表》代替,但須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5.現場資格審核確認需帶備的材料:①填寫清楚的《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開招聘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A4紙雙面打印并由本人用水筆簽名,并張貼彩色證件照片);②第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的復印件,下同);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色照片2張(背面寫上姓名)。
6.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
7.已列入清新區安置計劃的隨軍家屬,符合相關職位要求的,報名時要提交《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隨軍家屬清新區戶口的戶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8.報考人員原則上由本人現場報名。如本人確實無法到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委托他人代報的,被委托人必須帶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書寫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前來報名。
9.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公文寫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礎知識等)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2.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筆試時間: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11:30(星期二)。筆試地點:清遠市清新區何黃玉湘中學(清遠市清新區太和鎮清和大道67號)。有關考試事項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按規定在清新區人民政府網站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清新區人社局信息公開目錄)(http://www.qingxin.gov.cn/channel/001002007)上公布。
(二)面試。
每一崗位面試人選由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崗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清新區人社局信息公開目錄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并在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復印件無效),按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中途撤離考場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處理。
(三)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面試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
若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在指定的時間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附件一:《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嚴格執行,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組織實施。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安排(3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體檢人選。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文件執行,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證書報名者,考察時須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從公示之日起30天之內提交),無法提供有效鑒定證明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考察可以在公示后進行。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或由于其他原因致使出現空缺名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等確定擬聘用人選后,在清新區人社局信息公開目錄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如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須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并寫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間或公示期滿后發現擬聘用人員存在不符合聘用條件情形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有關程序辦理手續。
十、其他。
(一)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委托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有關機構聯系考試命題(筆試、面試)、筆試閱卷等事宜。清遠市清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本次招聘履行指導、監督和管理職責。
(二)招聘工作的各環節情況如筆試成績、面試人選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安排等將在清新區人社局信息公開目錄上公布,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遞補人選時才會用電話通知)。報考者須在網上查閱或與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聯系,以便及時了解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報考者在報名表所填寫聯系地址和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其本人參加面試、體檢、聘用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報考者如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的,視同放棄聘用資格。
(三)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入場。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或體檢。
(四)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五)符合招聘條件并且2015年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本次招聘,經申請獲準后,可按粵人發〔2007〕141號文的規定在筆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申請人要到清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已列入清新區安置計劃的隨軍家屬,符合相關職位要求的,報名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惠辦法參照《清遠市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暫行辦法》(清府〔2010〕59號)執行。即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為綜合成績,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申請人要到清新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干部家屬隨隊審批報告表》、《隨軍家屬個人簡歷》、隨軍家屬清新區戶口的戶口簿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申請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本次公開招聘體檢費由考生自付。
(八)聘用后,需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九)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有不誠信行為者,2年內不接受其參加我區的公開招聘。
本公告由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開招聘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2: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公開招聘清遠市清新區警務實戰訓練中心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清遠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