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普洱景谷縣威遠鎮衛生院招聘17人公告
來源:景谷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
2018-01-02 10:29:45
2018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威遠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充實醫療衛生人才,改善人才隊伍結構,依據《云南省衛計委 發改委關于印發云南省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基本標準的通知》(云衛基層發〔2017〕15號)要求,使威遠鎮衛生院盡快達標建設并投入使用,正常開展診療服務,根據《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轉發云南省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指導意見的通知》(普人社發〔2017〕86號)和《普洱市教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工作實施意見(試行)》(普人社發〔2017〕141號)文件精神,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威遠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 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 報考人員的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2000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護理專業在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臨床、中醫、影像、檢驗、藥學專業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執業助理醫師的人員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執業醫師的人員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人員。
(二) 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崗位招聘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4. 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具有景谷縣戶籍。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 2018年1月1日以前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 現役軍人;
3.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 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方式及審核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 報名時間: 2018年1月8日至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 報名地點: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醫政股;聯系人:李云莉;聯系電話:0879-5221044。
(三)現場報名需提供材料:
1. 近期小一寸彩色白底板正規照1張。
2. 報名表、崗位要求的相應畢業證、身份證、戶籍證、資格證(或2017年醫、藥、護國家級考試成績單)等證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核,否則不予資格審核通過。
(四)領取準考證時間:2018年1月22日至開考前。
三、考試、加分和計分辦法
(一)筆試
1. 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其參考用書:
臨床專業:臨床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輔導用書;
中醫專業: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輔導用書;
護理專業:衛生資格護師考試輔導用書;
檢驗專業:衛生資格檢驗師考試輔導用書;
影像專業:醫學影像專業知識輔導用書;
藥學專業:衛生資格藥師考試輔導用書。
2. 筆試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治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加分
1.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加5分;
2.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加3分;
3.具有執業藥師資格加3分。
(三)計分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
總成績并列,進行專業知識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為自治縣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核
考核由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核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核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被考核人員需提供學籍檔案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考核通過。
(三)因考生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從該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或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自治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三)因考生放棄聘用的,從該崗位進入專業考試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六、組織紀律
(一)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自治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不及時上網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加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邀請自治縣人大、政協進行監督。
七、其他事項及要求
參加2018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威遠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專業人員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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