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曲靖會澤縣環境保護局遴選參公人員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來源:會澤縣人民政府
2018-01-03 10:09:22
會澤縣環境保護局2017年公開遴選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按照《中共會澤縣委辦公室 會澤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曲靖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會辦通〔2017〕63號)和《曲靖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會辦通〔2017〕64號)文件精神,經會澤縣環境保護局黨組研究,報請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領導小組同意,決定開展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遴選范圍和人數
(一)遴選范圍:全縣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科員)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符合遴選條件的人員。
(二)遴選人數:會澤縣環境監察大隊環境監察崗位3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會澤縣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會澤縣環境監測站專業技術崗位2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職位簡介:政治素質較好,熱愛環境監察、監測工作,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較強的文字處理能力和化學化驗操作能力,能熟練使用電腦等現代化辦公設備。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參加公開遴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對黨忠誠、個人干凈、勇于擔當、群眾公認,學習能力和工作能力較強,熟悉計算機應用及操作。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7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4.報考會澤縣環境監察大隊綜合崗位要求在編在職且已完成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登記的人員,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所學專業要求與環境及自然保護、法學等專業相近;報考會澤縣環保局下屬事業單位會澤縣環境監測站綜合業務崗位要求在編在職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具有3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且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學專業與環境及自然保護、化學、財政稅務等專業相近。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四、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在縣環保局黨組的領導下,由縣環保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免收報名費。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報名。
3.報名地點: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地址:會澤縣通寶路744號 政務中心5樓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4.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復印件須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
(1)報考參公管理事業單位須提供以下材料:
?、佟?017年會澤縣環境保護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诒救松矸葑C、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邸豆珓諉T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軅€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1張貼準考證);
?、輹煽h環境保護局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⑥歷年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2)報考事業單位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佟?017年會澤縣環境保護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②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蹅€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3張(其中2張貼報名資格審查表上,1張貼準考證);
?、輹煽h環境保護局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請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
?、輾v年事業單位年度考核情況證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⑥考試遴選計劃表中崗位要求需資格證書的,必須出具資格證書;其他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5.資格審查: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擬遴選人數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有崗位達不到規定比例,遴選計劃為1人的,取消遴選計劃;遴選計劃在2人及以上的,將縮減遴選計劃以達到開考比例,縮減后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遴選計劃。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
(二)筆試
1.筆試方式: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業務素質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
3.筆試前兩天由考生本人攜帶有效證件到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地址:會澤縣通寶路744號 政務中心5樓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4.筆試成績公告: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筆試結束后10天內,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面試地點。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不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與擬遴選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不符合遴選條件等影響面試比例的情形,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遞補。無遞補人員或報考人員臨時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實際進入面試人員開展面試。面試進行現場錄音錄像,保存至遴選工作結束。
1.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時間為30分鐘。主要測試報考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2.面試時間:待定(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宣布,考生簽字確認。面試結束后,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原件,并于面試前30分鐘進入候考室。
(四)經歷業績評價
主要評價報考人員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按遴選人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選,如出現人數不足影響經歷業績評價比例的情形,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遞補,無符合條件遞補人員等額進行經歷業績評價。經歷業績評價分值詳見《會澤縣環境保護局2017年公開遴選會澤縣環境監察大隊綜合崗位經歷業績評價表》(附件5)。
進入經歷業績評價的人員要向縣環保局辦公室提供《經歷業績評價量化指標》(附件5)評分標準的有關證明材料,并提交1份從參加工作以來的經歷業績報告(附電子文檔),經歷業績報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經歷業績報告的具體要求:①應注重寫實,主要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屬參與完成或與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業績,應寫明自己在其中所處的位置或發揮了何種作用。③簡要介紹個人的歷年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和思想政治表現情況。④結合工作經歷,簡要進行自我評價。工作經歷業績報告須經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經歷業績評價工作由5人以上專家組成的經歷業績評價小組負責。經歷業績評價成績滿分10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經歷業績評價結束后,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遴選人數1:2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如遇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面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后續遴選程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后續遴選程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20%(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棄權。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h環保局黨組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疾烊诉x出現自動棄權者,從進入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并對遞補人員進行經歷業績評價。
進入面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員放棄的,需于該環節開始前5天向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提交自動棄權書面申請。未按要求提交放棄申請的,將報縣級公務員和人事主管部門備案。
(六)決定擬遴選人員
根據考察、體檢情況,由縣環保局黨組決定遴選人員。
(七)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對擬遴選人員,在會澤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門戶網(http://www.hz.yn.gov.cn)公告,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遴選的,按程序辦理遴選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五、組織領導
為保證本次公開遴選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余班子領導為成員的會澤縣環境保護局公開遴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局辦公室,由副局長蔡榮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由董仕萍、尹國松、孫麗華組成。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考試遴選人員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構和社會的監督,會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遴選過程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遴選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要嚴守工作紀律,遵守保密原則,若發現亂作為行為,一經查實,絕不姑息,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追究相應責任人責任。
(三)從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等組織工作的人員,報考人員與有人事部門下發規定中所列親屬關系的,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公務回避。
(四)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公開考試遴選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五)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證件、證明材料報名的考生,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在公開考試遴選的任何階段均可由考試遴選主管機關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遴選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會澤縣范圍內的遴選考試。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交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六)對自愿放棄體檢、考察、擬遴選資格而未按規定及時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放棄考察、遴選的書面申請和情況說明的考生,5年內禁止參加會澤縣范圍內的遴選考試。
(七)對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會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整個公開遴選工作進行監督,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及時處理。整個公開遴選考試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
本方案由會澤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會澤縣環境保護局 0874-5685670
監督電話:會澤縣紀委派出第四紀工委 0874-5687836
附件
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會澤縣環境保護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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