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東莞日報社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東莞日報社2018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東莞日報社成立于1986年,為歸口市委宣傳部管理的公益三類事業單位,正處級,經費自理。現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件》、《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東莞日報社的發展需要,今年擬計劃對外公開招聘7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專業技術崗位,共招聘7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不滿五年的。
3、近兩年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市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色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應聘人員須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1、報名時需要提交的資料:
(1)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及報考崗位要求的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張(同版)。
(5)報考崗位所要求工作經驗的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或單位證明等)。
(6)現就職于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的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報名地點:東莞南城三元路8號東莞報業大廈三樓。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東莞日報社負責報考資格審查,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三)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和面試成績均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60分及以上者入圍。如招聘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不足3:1,該崗位適當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
1、筆試
筆試時間:2018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安排。
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在筆試成績入圍者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考人數1:3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面試人員達不到1:3,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東莞時間網進行公告。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面試人員臨場應變和綜合分析等能力。參加面試考生須在面試前30分鐘抽簽確定面試順序,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進行排序。
(四)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東莞市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東莞時間網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資源局審批后辦理手續。
(八)結果備案
在簽訂聘用合同后,將招聘結果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備案。
六、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二)有關招聘事項及考試成績等,可登陸東莞人力資源政務信息網、東莞時間網查詢。
(三)擬聘人員外市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未能通過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職稱確認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
聯 系 人:梁婷、陳麗華
聯系電話:23126251、23126253
東莞日報社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