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東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選聘專業化管理服務人才簡章
來源: 濰坊人事考試中心
2018-01-04 08:21:31
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專業化管理服務人才簡章
國家級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位于山東半島北部,渤海萊州灣南岸,是國家“藍黃”戰略核心支撐區、環渤海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國家產城融合示范區、國家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試驗區、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區,是濰坊市加速藍色跨越全力打造的全市思想解放區、改革先行區、發展標桿區。
根據濱海區正在推進的機構“大部制”、人員“雙軌制”、KPI績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等體制機制改革發展需要,按照全員崗位聘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國公開選聘一批專業化管理服務人才。簡章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本次選聘崗位共30個,其中開發區直屬部門單位副職崗位5個,區直部門單位內設機構正職崗位7個、副職崗位18個(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無違法違規記錄;
3.勤奮敬業,有較強的專業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勞精神;
4.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規定的,以及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5.已聘任到濰坊濱海區直部門單位管理崗位的人員不得參與本次選聘;聘任到濰坊濱海區直部門單位主辦崗位的人員,只能參與部門單位內設機構正、副職崗位的選聘;
6.部分黨工委部門(人力資源部、宣傳文化群團部、政法委)應聘人員應為中共黨員。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編教師、醫(護)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在黨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未解除政務政紀處分的;
(6)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7)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崗位基本條件
區直部門單位副職崗位:
1.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研究生優先;
3.具有7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4.符合《區直部門單位選聘專業化管理服務人才崗位計劃表》中崗位要求。
區直部門單位內設機構管理崗位:
1.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優先;
3.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7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4.符合《區直部門單位內設機構選聘專業化管理服務人才崗位計劃表》中崗位要求。
三、選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2018 年1月4日上午8:30—2018年1月12日下午5:30,登陸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進入公開選聘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應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真實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分辨率為160 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 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網上報名期間同步進行資格初審,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初步審查,應聘人員可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對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及證件:①《濰坊濱海區2018年公開選聘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登錄報名系統打印);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聘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資格。
(三)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重點圍繞崗位相適度評價應聘者的綜合素質、文字寫作和專業能力。報名人數達不到 1:3的崗位,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相應核減或取消崗位選聘計劃。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5的比例,分別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人數達不到1:5的,全部進入面試范圍。筆試、面試均以百分制計,并按5:5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成績相同的按學歷高低進行選拔聘任。
(四)考察和體檢。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應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報考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須另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工作經歷證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選聘資格。考察主要采取查閱檔案資料、個別談話、與考察對象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征求紀檢、公安、檢察、計生、信用等有關部門意見。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對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綜合測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對考察和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員身份及薪酬待遇
對聘用的非行政事業編制人員,按照“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實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具有機關事業人員身份和編制。對從濱海區外聘用的行政事業編制人員,其身份和職級封存入檔,不納入編制管理;聘期考核優秀的,在編制內出現空缺時,經研究可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
新選聘人員個人檔案統一交區人事代理機構保管,調出時按原有檔案身份、職級辦理調動手續。選聘人員薪酬待遇按照《濱海區績效薪酬管理辦法》執行,社會保險按照聘任前本人社會保險繳納形式繼續繳納。
五、其他
有關現場報名地點、網絡報名方式、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事宜,將通過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中文域名:濰坊·濱海)發布。
本公告由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536—7570175。
附件:
濰坊濱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