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公安廳反恐怖特別偵察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簡章
一、部隊簡介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反恐怖特別偵察隊是一支維護西藏社會政治穩定的公安現役部隊。自建隊以來,西藏反恐特偵隊牢牢把握大局,忠實履行使命,圓滿完成了一系列急難險重任務,為確保西藏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作出了突出貢獻。男兒從軍志,學子報國情。為進一步推動西藏公安事業和部隊建設的全面發展,我們熱忱歡迎有志獻身公安事業、敢于迎接挑戰的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來隊工作。
二、接收計劃及專業
2018年接收計劃共計30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26名、公安類專業大專生2名,男生27名、女生3名。具體接收專業為:哲學、金融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貿易經濟、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偵查學、公安情報學、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英語、蒙古語、新聞學、文物與博物館學、機械設計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信息工程、土木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會計學、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廣播電視編導、偵查(公安專科類)。
三、接收條件和要求
1.文化學歷: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以國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為主,兼顧其他普通高校畢業生。大專畢業生只接收公安專業且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還必須按時獲得學位證。根據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屬于接收范圍:
(1)畢業院校或所屬二級學院屬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職業技術學校、獨立學院、民辦院校、公辦民助院校、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
(2)學習形式為走讀、委培、自費、自學、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國(境)外學習經歷的、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3)結業生、肄業生、預科生、往屆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在校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4門(含)以上或1門(含)以上補考不及格、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和在校期間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政治條件: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和違法犯罪記錄。
3.身體素質:接收對象須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無生理缺陷;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4.年齡條件:接收的大專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分別在22周歲(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4周歲(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9周歲(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少數民族畢業生,年齡可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畢業生,年齡可放寬2歲。
5.服役年限:本人保證入伍后服從組織分配,安心服役,勤奮工作,在5年內個人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6.工作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在全國公安現役部隊(邊防、消防、警衛、反恐)范圍內限報一個單位,凡重復報名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同等條件下,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曾服現役的畢業生,以及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四、接收方式和程序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13日(截止日期以后不接收寄送材料)。
2.報名辦法:將本人報名表、入伍考察審定表、志愿從事公安保衛事業申請書、《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復印件(需招生就業處蓋鮮章)、能顯示補考和重修成績的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需教務處蓋鮮章)、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和新生錄取名冊(需檔案管理部門蓋鮮章)等材料備好,郵寄或現場轉交接收工作人員。報名畢業生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相關考試信息我隊將采取電話方式通知。
3.考核。按照公安部政治部的有關文件規定,志愿到我隊工作的畢業生我單位先對其個人資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合格的畢業生參加面試。面試時需現場考察個人特長、專業等,相關器材學生自帶。面試合格的參加全國公安現役部隊統一知識能力測試、體能測試和心理測試。
4.政審。上述各項考核合格者,我隊將派人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表現和家庭成員的主要情況進行政治審查。
5.簽約。面試、體檢、政審、筆試、體能測試、心理測試等考核項目合格者,我隊將按接收計劃擇優簽訂就業協議書。同時,接收對象應按照當年高校畢業生分配報到時間,辦理相關手續到我隊報到。
五、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按照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1.復審復查淘汰。對已經簽訂接收協議的畢業生,發現或發生下列情況的,接收單位有權將其退回原學校。
(1)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的,必須在規定報到時間7日前征得接收單位同意;
(2)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之一不全的;
(3)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
(4)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
(5)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
2.崗前培訓淘汰。接收對象在軍政訓練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經承訓單位綜合考評后不適合擔任部隊干部職務的,予以淘汰。
3.見習期間淘汰。接收對象在見習期間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及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在部隊工作,予以淘汰。
六、享受待遇標準
1.接收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經過集中入警培訓合格,批準入伍后,由總隊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統一進行崗位分配。
2.碩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定為正連職;本科生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定為副連職;大專生授予武警少尉警銜,定為正排職。
3.工資待遇享受高原地區部隊工資發放標準,工資檔次隨軍齡逐年遞增。
4.退出現役后,按照國家軍人轉業政策規定,由部隊統一移交地方重新安排工作。
附件2-西藏公安消防警衛反恐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入伍考察審定表(雙面打印)
附件3-志愿從事公安保衛事業申請書
聯 系 方 式
單位名稱: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反恐怖特別偵察隊
聯系電話:0891-6312753 0891-6312755
郵寄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藏熱北路一號(政治部張干事收)
郵 編:850000
聯 系 人:楊處長18889090088,李干事18708098491(負責西藏以外地區招錄);
陳副主任18989018025,張干事18689004886(負責西藏地區招錄)。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反恐怖特別偵察隊接收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全程接受監督。
舉報電話:西藏公安廳現役紀檢監察室 0891—6311210
西藏反恐特偵隊紀委 0891—6312758
西藏自治區公安廳反恐怖特別偵察隊政治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