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邊防總隊接收應屆畢業生公告
吉林邊防總隊接收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章
吉林邊防總隊是國家部署在邊境地區的一支重要武裝力量,主要擔負著吉林省對外開放口岸的邊防檢查、邊境治安管理、防范打擊潛入潛出、偷渡、走私、販槍、販毒及其他跨境犯罪等邊防保衛任務。近年來,吉林邊防總隊在上級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大力實施“愛民固邊”戰略,忠實履行職責義務,為維護國家主權,維護邊境地區安全穩定,服務和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部隊各項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發展。部隊營區環境優美,樓房寬敞舒適,各種文體娛樂設施齊全,為官兵創造了優越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熱忱歡迎志愿獻身祖國邊防保衛事業的優秀畢業生加入到吉林邊防總隊的行列中來,我們熱切期待著與您攜手共創新的輝煌!
一、 接收計劃
2018年計劃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30人,其中碩士研究生1人,大學本科生23人,公安專科生6人。
二、接收專業
碩士研究生、大學本科:
法學(法學、治安學、偵查學、經濟犯罪偵查、思想政治教育);
文學(漢語言文學、漢語言、英語、俄語、朝鮮語);
教育學(體育教育、運動訓練);
工學(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
醫學(基礎醫學);
管理學(會計學、財務管理、財務會計與審計)。
公安專科:
偵查;治安管理。
三、接收對象及條件
(一)接收對象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重點接收國家“985”、“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屬院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高校畢業生。
下列畢業生不屬于接收范圍:
1、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成人高校畢業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
4、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
5、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語言類專業除外);
6、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計4門(含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
7、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大專起點本科生、預科生(少數民族除外)、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
8、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他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二)接收對象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邊防保衛事業,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具體按照《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2001]政聯字第1號)執行。
下列畢業生優先接收:同等條件下,志愿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畢業生,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和在學術、科研上有突出成果以及碩士生、取得第二學位的畢業生,精通俄語、朝鮮語的畢業生,優先接收。
(三)接收對象必須身體健康,未婚,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規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裸眼視力不低于4.5;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9周歲,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4周歲,公安專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少數民族畢業生放寬1歲,曾經服現役的放寬2歲,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四、接收程序
(一)報名。符合接收條件者一律使用統一的接收工作網絡平臺(網站地址為www.gabfzs.com)進行報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簡章,逐一比照本人是否符合接收條件,慎重考慮和征求家人意見后報名,報考單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考生需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網上實名注冊和報名,并按要求上傳《新生錄取名冊》(加蓋印章)、《成績單》(截止目前所有科目)和身份證照片。報名時間從2018年1月5日起至2018年2月5日止。
(二)資格審查。根據個人報名信息,從畢業院校性質、專業類別、學歷層次、在校成績、年齡、性別等方面進行認真審核和合理篩選,資格審查結果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不再另行通知;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名資格,并通報所在院校;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的視為不合格。
(三)知識能力統一考試。資格審查通過后,將統一組織進行知識能力考試,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時間初定于2018年3月下旬,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通過面對面問詢、交談,了解接收對象的入警動機、言行舉止、形象氣質和綜合能力素質等。
(五)身體檢查。由接收單位按照《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規定的體檢項目組織實施。
(六)體能測試。主要測試接收對象的體質體魄和身體協調能力。測試項目:中長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內,女生800米在6分鐘以內為合格)、立定跳遠(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為合格)、俯臥撐(男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仰臥起坐(女生每分鐘20個以上為合格)。
(七)心理測查。使用測試系統對接收對象的性格、氣質、價值觀和意志品質等方面進行測查。
(八)政治審查。通過審查接收對象檔案,走訪接收對象所在院系及學生管理、學校保衛等部門,主要了解和掌握接收對象以下內容:一是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二是思想品德、遵紀守法、生活作風、團結互助和獎懲等現實表現;三是學習態度和學習成績,重點掌握在校期間重修和補考的必修課情況;四是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五是本人性格特點、興趣愛好和專業特長等。
(九)簽訂協議。符合接收條件并通過考察考核和綜合測試的,初步列為接收對象,并根據接收計劃綜合衡量、擇優確定并草簽接收協議。
(十)培訓。接收入警后,將統一參加崗前培訓。
五、職級待遇
碩士研究生定正連職,授予武警上尉警銜;大學本科生定副連職,授予武警中尉警銜;公安專科生定正排職,授予武警少尉警銜。
六、注意事項
(一)實行全程淘汰。學生簽訂接收協議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報到的,原則上終止協議不予接收;報到時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本科以上學歷)三證不全的;畢業生檔案未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的;畢業生檔案到達后經復審不合格的;經接收單位組織身體復查不合格的;培訓單位對接收對象在入警培訓期間的現實表現、學習訓練、身體心理等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思想不穩定、有違紀行為以及身體等原因不適合在部隊工作的,予以淘汰;下達首次任職命令前,無特殊理由本人強烈要求退出現役的,按規定收回相關費用,經上級批準,撤銷入伍手續,退回原籍或畢業院校。
(二)不得重復報名。考生不得同時報考兩個以上邊防單位或同時報考其他公安現役部隊,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報考資格。接收對象重點補充基層一線執勤執法崗位,主要以本科男生為主,女生、研究生、大專生(僅限公安專科)報名前,務必與接收單位電話咨詢,確定是否有所學專業接收計劃,以免影響本人就業。
(三)分配去向。畢業生經培訓合格接收入伍后,根據工作需要統一分配到吉林省內所屬基層單位工作。
招生單位:吉林邊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 系 人:郭干事
聯系電話:0431—8996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