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聘急需專業、高層次人才5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為滿足我局所屬部分事業單位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經上級批準,擬采取選聘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站為市住建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5名,實有17人,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定額或定向補助。主要職責是對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及燃氣、天然氣、熱力管道(不含構筑物)工程各方責任主體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實施監督。
(二)唐山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為市住建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55名,實有38人,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主要負責對市中心區(路南區、路北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三)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教育培訓中心(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為市住建局所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27名,實有11人,經費形式為財政性資金零補助。主要職責是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工崗位及專業知識培訓,開展職業技能崗位培訓、鑒定工作;參與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類執業資格的考試報名、考務等工作;負責住建行業執業注冊管理工作。
二、選聘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實行公開招聘,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全日制普通類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專業、年齡和技能條件;(考生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上專業名稱必須與崗位條件中專業要求完全一致;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需取得國家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其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崗位條件詳見《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月5日。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8年1月(含1月)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現役軍人、試用期和服務期內的公務員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2018年1月5日至11日,在唐山事業單位招聘網(www.tssydwzpw.com)和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www.tshjs.gov.cn)發布選聘信息,包括選聘單位、選聘數額、崗位條件、單位信息(網址及郵箱、聯系人、聯系電話、傳真電話等相關信息)。
(二)報名現場報名。選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1月10日-11日,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事教育處716房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聯系電話:2859701。應聘人員須現場填寫報名表,并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能證明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4張近期2寸免冠照片。
(三)資格審查1月16日前市住建局依照發布的選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入測評環節。在整個選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測評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測評1月23日前完成綜合素質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測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溝通能力、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等。面試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全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比例內末位應聘人員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體檢1月下旬,按體檢人數與聘用人數1:1的比例,依據應聘人員測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按成績在同一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核1月下旬,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兩種情況:
1.對應屆畢業生的考核:查閱檔案、到擬聘用人員所在村(居)委會及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因升學等其他原因遷出地的村(居)委會及其戶口原所在地派出所了解情況,與擬聘用人員面談,并由村(居)委會及派出所分別出具關于擬聘用人員政歷及現實表現的文字證明(加蓋公章)。
2.對其他人員的考核:考核內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處指導下按照《河北省機關事業單位干部調配辦法》(冀辦發[2014]40)有關考察的要求執行。考核不合格人選,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遞補人選要進行考核。
(七)公示2月上旬,將考核結果和擬聘用人員信息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擬聘人員在唐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www.tshjs.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八)聘用擬聘人選確定后,選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選聘情況報告、擬聘人員名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住建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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