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聘11人公告
經寧南縣人民政府同意,根據《涼山州人民政府關于全州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現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現將公開考試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為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
招聘名額11名(男性)。
二、公開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戶籍為寧南籍。
(二)年齡18周歲(2000年1月15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 持B2駕駛執照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責任心強。
(四)身高不低于1.68米,口齒清楚,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等,雙眼裸眼視力4.6以上,矯正視力4.8以上。
(五)高中及以上學歷(轉業復員軍人學歷可放寬到初中),專業不限。
(六)轉業復員軍人和持駕駛B2照優先考慮并實行加分制,筆試、面試成績折合后總分加4分,轉業復員軍人獲得三等功以上獎勵的、且體檢健康、符合招聘條件的直接招聘。
三、不得報考情形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吸毒人員。
(五)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
四、報名、資格審查等相關要求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采取現場本人報名的方式進行,不得代報。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月15日至1月17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報名地點
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地址:寧南縣披砂鎮后山村三組)
(三)報名要求及報名材料
1、《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專職消防員報名表》,見附件;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轉軍人原件和復印件。
3、復轉軍人如有立功證書的需提交立功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彩色紅底免冠1寸照片2張。
5、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6、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考務費每科50元,合計200元。
(四)資格審查
由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對報考者提交材料、個人現實表現等分別進行審查。報考者應如實提供材料,若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聯系方式
報考者所留電話有誤或不暢通導致延誤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五、考前測試
(一)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2018年1月24日上午9時00分—11時30分、1月25日上午9時00分—11時30分。
2、體能測試地點:由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指定運動場。
3、體能測試項目:體能測試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對報考者進行測試。測試100米、4×10米往返跑、1500米、俯臥撐、立定跳遠五項。凡體能測試有兩項及以上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二)吸毒檢測
1、檢測時間:2018年1月26日上午8時40分---12時。
2、檢測地點:寧南縣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原寧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緝毒大隊對報名者進行吸毒檢測,凡尿液檢測呈陽性反應的直接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試
分筆試、面試兩項,每科總分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文化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報考動機、臨場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加分
2018年1月26日下午,在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地址:寧南縣披砂鎮后山村三組)領取準考證。
筆試、面試考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七、公布考試成績及體檢人員
考試結束后五日內在寧南縣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試成績并按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八、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報考崗位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再次并列的則按學歷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同級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九、錄用公示
對經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寧南縣公眾信息網(網址:http://nn.lsz.gov.cn)中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對測試、考試、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
(二)待遇。試用期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按縣財政供養,參照現行輔警工資標準執行,購買相關保險。
十一、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本公告進行,凡違反體能測試、考試、和體檢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應試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南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0834-4572217
咨詢電話:17380839909(張) 19983827573(鄧)
點擊下載>>>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