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行政復議局)選調公告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行政復議局)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椒江區人民政府執法投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全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編在職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
2、臺州市內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中層副股及以上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經歷二年以上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專業,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2017年12月31日前實際從事法律職業人員。
三、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1日至1月20日。
2.報名地點: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青年路404號),區政府大院2號樓二樓204室,聯系電話:88830125。
3.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1.《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選調報名表》;2.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
四、選調方法、程序
1、資格審查。我辦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方可參加面試。
2、面試。面試重點測試應試者的法律專業素質、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及崗位適應程度等綜合素質。
3、考察。考察工作由區法制辦組織實施,考察合格者,擇優錄用。
4、確定選調人選。按面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決定調入人選。
5、未盡事宜,由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