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涼城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巡察辦(組)招38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研究決定,涼城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巡察辦(組)擬面向全縣各鄉鎮以及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工作人員。為確保公開招考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如下招考方案。
一、招考計劃及范圍
(一)招考選調計劃
涼城縣紀委監委及其派駐機構、縣委巡察辦(組)計劃招考工作人員38人。
(二)招考范圍
全縣范圍內財政全額撥款單位(不含自收自支和駐縣條管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組織部備案的入黨積極分子);
2.品行端正,群眾認可度高;
3.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高等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有連續兩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工作經歷截至2017年12月31日);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通過招考選調的人員,其編制、人員一并劃撥縣紀委監委等選錄機構;
7.身體狀況良好,適合從事外勤外調工作。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優先錄用: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會計專業、審計專業、法律法學專業、刑偵專業、中文專業以及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證件的人員;
2.有黨務工作、執紀執法審查、審計會計等2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優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招考:
1.在試用期內或者規定服務期內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上一個年度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在執行期內的;
4.上一個年度有不良信譽貸款行為的,不良貸款行為至今未積極改正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用,報考者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8年1月11日—1月18日。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者登錄網易郵箱lcxlyq055@163.com自行下載《涼城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巡察辦(組)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兩份),密碼為lcx123456,需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審核不予通過。
2.報名表粘貼照片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藍底)。
3.《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主要領導審簽后,加蓋單位公章,報送涼城縣紀委421辦公室。
(二)確認審核
縣紀委組織部收到報考者《報名表》后,對其報考信息進行審核,未按照要求審簽蓋章的審核不予通過,報名無效。
(三)領取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報考者,縣紀委組織部將電話通知本人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為漢文制卷。考生筆試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規定文字、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筆試滿分為100分。
1.筆試由縣紀委監委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
3.本次招考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相應減少選調名額。
4.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5.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6.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記入總成績。
7.筆試結束后,縣紀委監委將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并將在涼城縣紀檢監察網及涼城紀委公眾平臺公布。
五、考察
(一)資格復審
縣紀委監委將組織專人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有關專業資格證書、編制等材料進行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其選調資格,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重點審核報考者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存在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的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考察
縣紀委監委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總分為100分,得分按30%計入總成績。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六、錄用
通過筆試、考察加權分數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
對擬選調人員分別在涼城縣紀檢監察網和紀檢監察微信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電話:0474-12388,0474-4202143。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在公示期內出現取消公開選調資格情形的,經縣紀委監委研究確定遞補人員,并進行公示。
(二)辦理手續
經綜合測試以及公示無異議,確定為選調人員的,縣紀委監委將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涼城縣紀委監委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