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水利規劃辦公室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同意,省水利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水利規劃辦”)面向社會招聘1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招聘工作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面試、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附件)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45周歲以下”為“1972年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十年以上規劃設計單位工作經歷”為“2008年1月1日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三)現役軍人;
(四)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堅持“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水利廳等相關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省水利規劃辦按照報名條件,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報名資料報省水利廳人事處備案。被審查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工作簡歷;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材料。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由省水利規劃辦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材料與信息,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報考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者提供的報考證件必須真實完整。招聘過程中,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每人面試時間20分鐘,總分100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履行本崗位的專業能力和綜合分析、職業判斷、語言表達、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
根據招聘專業崗位,設立面試考官組,由5名專家組成,其中外聘專家不少于3名。
面試成績由考官進行當場評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所有考生成績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并公告。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則依次以面試第一、第二、第三評分要素得分高者優先),體檢和考察由省水利規劃辦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執行,在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進行,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1次。體檢、考察最終結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五)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安徽省水利廳網站公示一周。
(六)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省水利廳審核后,報省人社廳核準辦理有關報批手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合肥市九華山路48號安徽水利大廈16樓1603室、1602室。
(二)面試時間:2018年2月上旬。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組織領導與監督
組織招聘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工作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水利廳的指導監督下,由省水利規劃辦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駐省水利廳紀檢組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51-62128150
傳真:0551-62128153
省水利廳人事處:0551-62128077
監督電話:駐省水利廳紀檢組 0551-6212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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