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福州鼓樓區紀委招聘編外人員5名公告
2018年福州市鼓樓區紀委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公務車輛駕駛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本次招聘職位為公務車輛駕駛員5名,其中區紀委機關4名,巡察辦機關1名。
二、招聘條件和對象
1、政治素質高,政歷清白,作風正派,無刑事治安前科;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敬業精神。準駕車型:持C1證以上,有熟練的駕駛技術和5年以上駕齡經驗,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記錄,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原則上年齡不超過35周歲(有繳交過社保的可以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4、在福州市區有固定的住所;
5、退伍軍人優先考慮。
三、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駕駛證、1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材料,于2018年1月15至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到福州市鼓樓區紀委組宣部(福州市鼓樓區津泰路98號檔案綜合樓8樓)報名。
四、資格審查
區紀委將對報名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有無治安刑事前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記錄以及嚴重交通違法處罰記錄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
五、公示
經考察最終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鼓樓區政府門戶網站和鼓樓區紀委監察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無影響聘用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試用一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由區勞務派遣公司辦理聘用手續。
六、薪資待遇
依據《中共福州市鼓樓區委辦公室、鼓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州市鼓樓區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
行)>》的通知(鼓委辦﹝2017﹞85號)執行。
七、其他事項
招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現場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名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等。招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號碼無人接聽或無法聯系的人員,則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林青 電話:0591—87533104
福州市鼓樓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