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招聘165人公告
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關于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區公安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警務輔助人員165人。協助民警開展社會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務等工作。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具體招聘職位,專業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招聘輔警職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備良好的服務社會、服務群眾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沒有參與邪教活動。
(二)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1999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的),35周歲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有治安工作經驗且社保繳存五年以上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體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 cm以上。裸眼視力0.5以上,形體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紋身,無染發,無肢體功能障礙,語言表達清楚。
(四)學歷要求。具有高中(含中技、中職)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監所服務、外國人協管、現場勘查助理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有關紀律約束。
(六)同等條件下,部隊退伍軍人、警察、司法學校和體院(校)畢業人員以及具有社區與治安工作經驗或視頻監控工作經驗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試和考核相結合,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人僅限報考一個職位,但可以選擇服從招聘單位職位調配。
2.報名時間:2018年1月22日-1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報名地點:廣州市海珠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海珠區同福中路399號,市紅十字會醫院對面)
4.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海珠區招聘輔警報名表》(附件2)報名者自行在海珠人才信息網(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下載打印后按要求填寫及粘貼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
(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其他能證明符合優先考慮條件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交回本人,復印件統一為A4紙規格,戶口簿需復印地址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5. 報名時由海珠區公安分局工作人員對報考者進行資格條件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發放筆試準考證;不符合者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試
考試由技能測試、體能測試、面試三個環節組成。體能測試只要求達標,不計入成績,不達標不能進入下一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滿分100分,總成績由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按4:6比例計算。
1. 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參加。技能測試內容為文字錄入。技能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2個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信息網(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上公布。
2.體能測試
測試內容為縱跳摸高。主要測試考生身體素質情況是否符合警務輔助人員的崗位工作要求,達標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附件3)(請考生務必根據本人身體情況自行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試,在體能測試過程中因考生個人身體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擔。)體能測試成績即時公布,對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按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招考職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未能達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參加技能測試及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檢和組織考核階段。
(三)體檢
按招考擬聘用人數和面試成績高低順序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達標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粵人社發〔2010〕382號,附件4) 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組織考核,缺額可按筆試面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四)組織考核
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組織考核。主要考察和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計劃生育等情況。考核期間考生需提供計劃生育證、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和失業證(有單位者需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對沒有按計劃招滿的崗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或選擇服從崗位分配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錄用和待遇
(一)錄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制度進行管理,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工經費標準按照海珠區政府編制外合同制人員執法輔助類的有關規定執行,月均薪金3950元(包含個人應繳納的“五險一金”等)。
六、注意事項
本次招考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這次招考過程需一定時間,期間相關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考生。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馮警官、吳警官(020-89441189)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doc
廣州市公安局海珠區分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