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招聘公告
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招聘錄用簡章
根據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體系建設實行網格化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南府辦[2008]109號)以及南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南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關于在全市組建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隊伍實施方案〉的通知》(南勞社字[2008]37號)文件精神,現制定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
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招聘人數為3人。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勞動保障事業,對工作認真負責;
(3)年滿18周歲,38歲以下,男女不限;
(4)大專及以上學歷;
(5)法律專業畢業或具有法律工作經歷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四、招聘程序
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的招聘工作由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隊伍組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各城區、開發區人事勞動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6日至1月1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要求及報名地點:報名者須持本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照片4張,到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南寧市民樂路10-4號)五樓506室報名。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人員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
2、組織面試
面試工作由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具體組織實施。
(四)體檢
根據面試情況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若因體檢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依次遞補。
(五)錄用
體檢合格后由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統一辦理入職手續。
五、待遇及其他
1、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的崗位補貼分為2800元/月、2900元/月、3000元/月、3100元/月、3200/月(含個人應繳社會保險費部分)五個檔次,初入職為2800元/月,在崗工作滿兩年且經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晉升至下一檔次。
2、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協查員實行執證上崗,每位協查員必須按要求參加培訓并通過考核,否則不予以錄用。
南寧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