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市氣象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3人公告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經浙江省氣象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市氣象局下(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寧波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寧波市氣象災害應急預警中心、象山縣氣象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局機關服務中心(寧波市氣象局財務核算中心)為上級氣象部門批準設立的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承擔寧波市氣象局授權的國有資產的運營管理;承擔寧波市氣象局機關對外接待服務保障工作和寧波市氣象局交給的車輛管理及公務業務用車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各核算單位的財務核算和監督等工作。寧波市氣象局直屬單位寧波市氣象災害應急預警中心為寧波市編制委員會批復成立的正處級直屬事業單位,分類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部分補助。主要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氣象災害預警及相關信息發布;海洋氣象預報服務;氣象科學研究;應急氣象保障現場服務等工作。象山縣氣象局為寧波市氣象局下屬縣級氣象主管機構,經費預算形式為財政全額補助,主要負責為本行政區域國家建設和社會生活提供氣象管理保障。履行氣象社會管理職責、負責氣象法規建設、氣象防災減災、人工影響天氣等各項職責。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寧波市氣象局人事處,寧波市海曙區氣象路118號,聯系電話:0574-89181802、89185761,郵箱:nbqxj@sina.com;聯系人:丘老師、張老師。
3、報名辦法:先從寧波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寧波市氣象政務網(www.nbqx.gov.cn)上下載并填好報名表(詳見附件),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推薦表、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到nbqxj@sina.com,并在發送后電至(0574-89181802)確認。
4、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向初審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5、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6、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將于2018年1月23日前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上公布,請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于2018年1月26日前登陸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所有命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知應會知識。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詳見寧波市氣象政務網(www.nbqx.gov.cn)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15個工作日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的考生可在網上下載《面試通知》。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面試通知》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請考生于面試當天(或前一天)攜帶報名表,連同個人簡歷、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關資料(包括身份證、學生證或學校推薦表、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獲過獎的提供獎勵證書)等材料原件到招聘單位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未通過者不能參加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專業知識水平、崗位匹配性等。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因此產生空缺面試名額不替補。
3、成績
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排序。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之內在寧波市氣象局政務網站(www.nbqx.gov.cn)網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網上下載體檢通知(或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3次。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寧波市氣象局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市氣象政務網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凡屬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或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的)應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未取得的取消錄用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918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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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寧波市氣象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暫未發布)
寧波市氣象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