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肇慶市廣寧縣委組織部選調公告
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部機關公務員和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組工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縣委組織部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部機關公務員和屬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人數
1.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機關公務員3名;
2.屬下事業單位廣寧縣黨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員3名。
二、選調條件
1.參加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機關公務員選調的,須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
2.參加廣寧縣黨建研究中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調的,須具有干部身份,已辦理聘用手續且在編在崗;
3.政治立場堅定,大局觀念、黨性觀念強;事業心、責任感強,熱愛組織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識強;公道正派,敢于堅持原則;
4.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年齡38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6.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2016年新錄用的除外);
7.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4.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5.尚在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的;
6.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按照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組織考察、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16日至30日。
2.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可在2017年1月16日至30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縣外單位報考人員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事業單位聘用審核表、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復印件1份,注明“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地址:廣寧縣南街鎮中華東路18號A幢302室,聯系人:張銀培;聯系電話:0758-8632623。
(二)資格審核
筆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資格條件審核,報考者可于2018年1月31日登錄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dgn.gov.dn)查詢資格審核結果。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委組織部劃定。
2.面試。面試對象根據筆試合格考生中依成績高低順序,按選調人數1:3比例確定(如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面試主要測試履行組織工作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職位選調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縣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公示和調動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轉任對象,并在廣寧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反映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四、其他
(一)選調對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并報有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參考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三)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廣寧縣委組織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