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調整事業單位招聘辦法 下放招聘權限
來源:西部網
2018-01-18 13:09:39
原標題:為引才納賢 西安調整事業單位招聘辦法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發《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及急需緊缺特殊人才實施辦法》,對現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進行改革調整。辦法通過突破編制限制、下放招聘權限、建立綠色通道,力爭為大西安留下、引來更多的人才。
下放了招聘權限 突破了編制限制
辦法所指高層次及急需緊缺特殊人才按照分級分類的方式確定。高層次人才一般是指碩士及以上學歷的研究生、副高級以上職稱的具有較高知識層次或較強專業能力的人才;急需緊缺特殊人才一般是指用人單位迫切需要、人才資源供應緊張、短時間很難招聘到位或具有一定特殊技能的人才。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招聘工作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辦法充分授權各市級主管部門和區縣(開發區)人社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高等院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由高等院校按照《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本辦法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招聘計劃應在編制內制定,在用人單位滿編時,可以統籌調劑空余編制解決,且不受崗位限制。西安市人社局每年將組織全市事業單位統一進校園招聘,或開展其他專項招聘。招聘單位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組織。
設定了服務年限和待遇 建立了綠色通道
對招聘對象、條件做了明確界定,對急需緊缺特殊專業認定按行業或地域確定。對招聘A、B、C類人才以及事業單位主序列崗位D類人才,經考核考察合格的,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
辦法規定,應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并按照A、B、C、D類人才認定條件落實相應待遇,授權各單位主管部門自行制定績效工資傾斜和獎勵、激勵等優惠政策。
事業單位對急需緊缺特殊的高層次人才,可單獨制定績效工資傾斜政策,用人單位還可以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在住房、科研經費等方面給予傾斜。招聘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單位現有崗位無空缺的情況下可用特設崗位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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