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龍江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選聘公告
2018年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選聘公告
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簡稱哈仲,英文簡稱HRBAC)是哈爾濱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組建的哈爾濱地區唯一的商事仲裁機構,現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康翰卿同志兼任。哈仲主要受理國內外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哈仲自組建以來,共受理仲裁案件5000余件,涉案標的額近150億元。其中,第四屆委員會共受理案件3707件,受案標的額近117億元(截止2017年11月)。2016年,哈仲受案數量在全國排名第35位,受案標的額在全國排名第23位。現第四屆哈仲仲裁員聘期即將屆滿,根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章程》、《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等規定,特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第五屆仲裁員。
一、選聘范圍及聘期
本次選聘仲裁員,以黑龍江省為主,面向全國,兼顧海(境)外。凡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仲裁員聘期5年,與第五屆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任期相同。
二、選聘條件
申請者須身體健康,熱愛仲裁事業,公道正派,認同《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章程》,遵守《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管理辦法》和《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守則》等有關規定,原則上年齡不超過65周歲(經驗豐富且在所在行業享有較高聲望者可適當放寬)。除上述條件外,不同職業、專業領域的申請者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仲裁工作人員。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且從事仲裁工作滿八年;
(二)律師。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且在省內或者國內有較大影響的律師事務所擔任主任律師、合伙人,同時具備豐富民商事業務經驗;
(三)離職法官。曾任法官滿八年,且曾在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基層人民法院)長期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同時清正廉潔、口碑好、業務水平高、辦案能力強;
(四)法律教學和科研工作者。從事民商法、民訴法、仲裁法、經濟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及其他相關學科的教學或者科研工作,且具有高級職稱,同時具有較高的專業水平或者一定數量的科研成果;
(五)經濟貿易工作者或者公司企業人員。具有法律或者經貿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在省內或國內具有影響力的大中型企業擔任法務或者業務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且具有相關法律知識;
(六)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具有法律或者經貿專業碩士以上學歷,擔任經濟主管部門或者法制部門領導職務的專家型、學者型官員,且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同時經所在單位書面同意;
(七)商協會工作者。具有法律或者經貿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且在具有影響力的商協會擔任領導或者專業職務,同時具有相關法律知識;
(八)其他。具有法律或者經貿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或具有同等專業水平,同時具有相關法律知識。
上述第(一)、(三)項中的“滿八年”指累計滿八年,第(二)項“從事律師工作滿八年的”,是指具有律師資格并執業滿八年,中間有間斷的,累計計算。
仲裁員申報不受地域、國籍限制,哈仲歡迎國內外、港澳臺地區符合條件的專業人士報名。
三、選聘程序
(一)申請。申請者需填寫《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第五屆仲裁員申請表》(請登錄哈仲官網下載)。
(二)審核。申請材料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入擬定仲裁員推薦名單。
(三)聘任。仲裁員推薦名單經哈仲第五屆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后,經培訓合格,發放聘書,并向社會公布。
四、注意事項
(一)所有申請者均需填寫《哈爾濱仲裁委員會第五屆仲裁員申請表》(紙質版與電子版),第四屆仲裁員任期屆滿后申請續聘的,亦應填寫。未申請者,不予續聘。
(二)申請表需由所在單位或行業協會或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且需由推薦人簽署推薦意見。
(三)申請者同時還須提交藍底2寸免冠照片2張及其電子版、身份證明、學歷學位證明、從業資格、職稱職務證明、主要社會兼職證明(含法律顧問單位)、主要學術成果明細等復印件。未予聘任者所交材料恕不退還。
(四)經過資格審查、組織考察、審批、培訓等程序后,哈仲將通過官網、微信公眾平臺等媒體公布第五屆仲裁員名單。
(五)報名日期及地址:申請者可到哈仲官網(http://www.hrbac.org.cn/)或者微信公眾平臺(hrbzcw2013)下載仲裁員申請表,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電子版仲裁員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發送至哈仲郵箱(hrbzcwzp@163.com),同時將紙質版申請材料郵寄至哈仲。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撫順街1號
傳 真:0451-82815770
電 話:0451-82815772
聯 系 人:趙春苗 代洪雨 白云晶
郵 編:15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