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赤峰巴林左旗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內民政發〔2017〕87號)文件精神,為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有效解決社會救助經辦機構人員少、救助不及時等問題,經旗人民政府批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救助服務工作人員,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
二、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工作崗位計劃為36個(其中:漢語崗位30個、蒙古語崗位6個),具體從事旗鄉(蘇木、鎮、街道)兩級社會救助領域的相關輔助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從事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
3、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
4、聘用時沒有其他勞動(聘用)合同糾紛;
5、沒有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條件
1、戶籍:2017年12月16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戶籍;在巴林左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六類項目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2、年齡:18周歲以上、35 周歲以下(1982年1月25日至2000年1月25日期間出生);
3、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專業不限;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2、有違法犯罪記錄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巴林左旗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分7個步驟進行: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公示和崗前培訓。
(一)發布《公告》: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含節假日)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左旗通訊》、巴林左旗電視臺等平臺上同時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及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旗綜合社會福利中心一樓(林東六小西側、房產局前樓),聯系人:張家俊,聯系電話:0476—7861403。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報名人員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認證,自行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所提交報名材料不真實、不準確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寫登記表的,報名時不予受理。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旗民政局、旗教育局等單位共同負責。資格審查時,對不符合聘用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予以告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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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共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報考漢語崗位的試生須使用漢文試卷;報考蒙古語崗位的試生須使用蒙文試卷。
2、時間和地點。報名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8年1月30日8:30-17: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如出現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數,并列人員需通過加試確定進行體檢范圍人員。
3、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者參加考試的,在筆試成績基礎上加2分。
4、筆試開考比例:崗位聘用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
5、成績公示。筆試閱卷結束后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應聘人員筆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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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體檢由巴林左旗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標準和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錄用資格。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參加筆試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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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旗民政局共同負責。旗紀委派駐紀檢人員負責監督。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閱檔、實地考核等多種形式進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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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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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滿,由旗民政局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
五、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用人單位按現行社會保險政策將已聘用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范疇。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和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試輔導。
七、監督工作
旗紀檢監察部門受理監督舉報。
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相關聯系電話:
旗人社局 0476 - 7869027
旗民政局 0476-7861403
旗紀委派駐第十五紀檢組:0476-7862942
巴林左旗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