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共成都市委黨校考核招聘法學教研部主任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校院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校院教學科研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法學教研部主任,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中共成都市委黨校是成都市委、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的“三校合一”的事業單位,是市委、市政府負責培訓輪訓黨政領導干部、國家公務員、黨外干部和進行理論研究的重要部門。
二、招聘崗位
法學教研部主任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忠誠,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水平和政策水平,作風優良,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和奉獻精神。熟悉黨校辦學規律,具有教研部管理崗位工作必需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管理、協調、研究、駕馭全局和處理復雜問題的能力強,實踐經驗豐富,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務實,敢于從嚴管理,勇于開拓創新,工作實績突出。
2.能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胸襟開闊,顧全大局,團結同志,嚴于律己,清正廉潔。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相應的管理工作。
(二)其他條件
1.中共黨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2.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學術帶頭人或省級優秀專家。或至少滿足以下三項:
(1)近五年內主持完成過國家級課題1項,或省部級科研、決策咨詢課題2項;
(2)近五年內在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以上;
(3)獨著或主編出版學術著作1部,或參編出版學術著作2部且獨立承擔整體章節撰寫,或主編出版教材2部;
(4)獲得過省部級政府頒發的三等以上哲學社會科學成果獎、決策咨詢獎等獎項(第一作者成果);
(5)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較強的教學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下載、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并將《報名登記表》及相關佐證材料發電子郵件、郵寄或直接交到我校組織人事處。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海外學歷還須提供教育部認證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以及能證明本人學術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獲獎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照片或掃描件均可,原件資格復查時提供)。
4.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大道1492號中共成都市委黨校組織人事處(辦公樓218室)
郵政編碼:610110
聯 系 人:王老師(028-65983022)
電子信箱:cdswdxzzrsc@126.com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截止后,我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和業績初審,確定參加考核人員,屆時將電話聯系報名人員。
2.資格復審:在面試之前,我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報名人員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登記表》或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有關說明,以及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原件。
(三)專業能力考核
校(院)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統一組織專業能力考核。專業能力考核采取面試和科研成果量化評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面試占綜合成績的70%、科研成果量化評分占綜合成績的30%)。
1.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綜合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功底、邏輯思維及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應聘人員不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在參加面試時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備查。
2.科研成果量化評分:科研成果量化評分標準詳見附表。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由校委會根據專業能力考核綜合成績研究確定。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校委會根據已參加面試人員專業能力考核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研究確定遞補人選。
2.體檢由校(院)組織實施,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的標準執行,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
1.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校(院)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由校委會根據已參加面試人員專業能力考核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研究確定遞補人選。
2.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實績、業務能力、現實表現等情況,并復查其資格條件。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在提交校委會審議通過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校(院)網站(www.cddx.gov.cn)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取消擬聘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七)報批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校(院)報市委編辦申請用編,最后報市委組織部審批。
2.經審批同意的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完善聘用手續。
五、相關待遇
(一)本次考核招聘為編制內聘用,實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聘用制管理。
(二)聘用后享受校院教師的政治經濟待遇。
(三)提供1年過渡性住房或給予相應住房補貼。
(四)符合成都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條件的,除享受成都市規定的人才安居相關政策外,校院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申請落實人才引進相關補貼。
六、招聘紀律
(一)考核招聘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考核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平等競爭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原則,堅決防止和杜絕一切不正之風,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28-65983059
中共成都市委黨校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