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南潯區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潯區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駕駛員崗位編外合同制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較強的責任心。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3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持C1類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5年以上駕齡。
4、南潯區戶籍及居住地在南潯鎮的優先考慮,上下班及住宿需自行解決。
5、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近三年內未發生過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無違紀違法以及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6、具有車輛維護、保養等基礎知識。
二、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9:00-15:00)
2.報名地點:南潯區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辦公室(區行政中心食堂二樓210)。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形式(請先自行下載報名表填好)。報名人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聯系人:費武平;聯系電話:0572-3069635。
三、招聘程序
1、資格審查:由本單位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核,對已報名者即時完成資格審查。
2、路考:以實地路考形式參與測試,路考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采用現場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針對應聘人員的儀表氣質、語言表達、問題處理及崗位匹配情況進行測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
4、體檢、考察、公示:根據路考、面試情況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 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經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實行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內不合格人員將不予聘用。
6、因提供有關信息材料、證明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紀律規定的一經發現,不予聘用。
四、工資待遇及其他:
人員性質為編外合同工,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按區公務用車服務中心編外人員標準執行。
附件:南潯區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南潯區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