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合肥長豐縣人民檢察院、司法局招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長豐縣人民檢察院、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1.具體崗位及條件見《長豐縣人民檢察院、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見附件)。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2.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開拓進取精神和服務意識,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一定的溝通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及計算機操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依次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全日制在校生;
(二)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三)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其他不宜在檢察和司法輔助人員崗位上工作的人員。
三、報名
1.時間:2018年 1 月 30日至 31日。
2.形式和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地點在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議室(長豐縣水湖鎮南一環縣政務中心5樓)。
3.程序:本人持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點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繳納報名費,同時交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4.資格審查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繳費發票于2018年 2 月 2日到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縣政務中心503室)領取《筆試準考證》。
5.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若未達到以上規定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不指定教材,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公文處理、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滿分100分。(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下同。)
2、筆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以《筆試準考證》公布的為準。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4.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面試
1.經查分環節后,根據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分數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2.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考官一律外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4.面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成績合成
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折算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七、體檢、考察
(一)體檢:
1.依據綜合成績得分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分數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依次以語文基礎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公文處理、法律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成績高者優先。
2.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習能力和工作表現等方面。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分數相同的按照上述取舍規則)。
八、錄用和待遇
1.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作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
2.本次招聘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重新簽訂合同。
3.縣檢察院崗位,合同一年一簽定,試用期為2個月,工資和保險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暫按4.2萬元/年的標準執行(含保險費、服裝費等)。聘用人員協助檢察院工作人員開展工作,不具有司法警察、檢察官身份,不具備獨立執法資格。
4.縣司法局崗位,初期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工資和保險待遇按合同約定執行,暫按4.2萬元/年的標準執行(含保險費)。
九、其他
1.筆試費45元/科
2.咨詢電話:
0551-63503616(縣檢察院)
0551-66662866(縣司法局)
0551-66671050(縣人社局)
長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