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珠海市委黨校教師招聘公告
中共珠海市委黨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和專職編輯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珠海市有關規定,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名和專職編輯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中共珠海市委黨校是市財政全額撥款的市直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負責全市黨政干部培訓工作,并主辦全國公開發行刊物《中共珠海市委黨校珠海市行政學院學報》。詳細情況考生可登錄中共珠海市委網站和中共珠海市委黨校網站查詢。
二、招聘崗位、人數、對象、資格條件及薪酬待遇
應聘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各招聘崗位具體人數、對象及資格條件詳見《中共珠海市委黨校2018年招聘教師和專職編輯崗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附件2)執行。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有正式編制,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
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3月16日17:00時。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zhswdxbgs@163.com(郵件主題以“姓名+報考崗位+專業”命名。)聯系電話:楊老師:0756-2128122。
2.報名材料: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請貼電子照片)(附件3);②《中共珠海市委黨校招聘教師和專職編輯報名信息表》(附件4);③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畢業的應屆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證;④計劃生育證明、崗位要求具備工作經歷等其它證明材料;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須已畢業,且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參加考試人員名單、領取《準考證》時間和地點等事項,將于3月23日前在中共珠海市委黨校門戶網站(www.zhswdx.cn)公布。
4.注意事項:①不符合崗位要求者,請勿投遞簡歷;②若該崗位符合條件應聘人數不足1:3比例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計劃;③報名材料中各類證書、證明等材料在報名時提交掃描件;領取《準考證》時查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不予退還)。經審核原件與報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試
教師崗位采用“試講+面試+駐點調研”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50%+面試成績*20%+駐點調研成績*30%;編輯崗位采用“筆試+面試+駐點調研”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20%+駐點調研成績*30%。以上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
1.試講(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試講主要測試應聘者理論水平、專業素養、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試講題目將提前通知到應聘者本人。
筆試(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采用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應聘者從事報刊工作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試講(筆試)結束后,依試講(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理論水平、知識面、科研能力等業務素質。面試合格人員進入駐點調研環節。
3.駐點調研(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駐點調研主要考察考生調查研究、撰寫調查報告的能力。
駐點調研工作結束后,計算駐點調研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分崗位按其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崗位招聘人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試講、面試、駐點調研”成績順序依次高分者排名在前。全部成績相同時,則加試面試。
考試總成績、體檢及考察對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2天內在本校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主動關注。
試講(筆試)、面試、駐點調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及考察
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級甲等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考生自理。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本校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簽訂《就業協議書》(應屆畢業生適用)。
與擬聘人員(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簽約時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者,按棄權處理,取消擬聘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經主管機關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人事調動或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曾主任,0756-2128073、13302539922;舉報或投訴電話:陸處,0756-2128068。
(二)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招聘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該崗位駐點調研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2.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或不服從安排取消聘用資格的;4.擬聘人選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取消聘用資格的。
(三)請考生嚴格按照崗位資格條件誠信報考,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規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黨校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和專職編輯崗位表
中共珠海市委黨校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