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雙牌縣人民檢察院招聘公告
雙牌縣人民檢察院聘任書記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檢察工作,強化檢察輔助力量建設,雙牌縣人民檢察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聘任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職位及條件
1、招聘職位:綜合材料撰寫人員1人。
2、招聘職位資格條件
(1)具有漢語言文學、文秘、新聞學等相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
(2)有較好的語言文字組織能力,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良好身體條件。 三、報名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2、報名地點:雙牌縣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三樓);聯系人:劉建偉(0746-7722116, 13874380657)
3、報名時應呈交的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一份。
四、考試形式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五、政審
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政治審查。
六、體檢
按規定常規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時間另行通知)。
七、試用期
擬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發放試用工資1500元,試用期不建立勞動關系。試用期滿后根據工作態度和業務水平,決定是否正式招聘為書記員。
八、簽訂合同
所有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由勞務派遣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方式與被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九、解聘合同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報告聘用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經聘用單位同意后方可辭職離崗。否則,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聘用人員違紀違法犯罪的,按相關規定解聘合同。
十、工資待遇
招聘人員試用期滿后,每月工資1800元(含基本社會保險)加院齡工資(按本院規定發放)。
十一、有關事項
1、凡被聘用人員,其住房、醫療和生活均自行解決。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雙牌縣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雙牌縣人民檢察院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