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和靜縣基層工作崗招聘150人公告
新疆巴州和靜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工作崗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基層組織隊伍建設,經和靜縣黨委、縣人民政府批準,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0名基層工作崗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條件自愿報名,擇優錄用。
二、報考條件、招考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月29日至2000年1月29日期間出生,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擁護黨的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公道正派;
5、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工作,能自覺履行崗位職責;
6、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勤奮務實,綜合素質較高,組織管理能力較強,具有發展潛力,身體健康,少數民族干部需具備一定的國語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9、具有符合報考職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報考對象。
1、內地高校應屆畢業大學生(2017年、2018年7月畢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2、在疆大學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務期滿人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3、和靜縣“鴻雁工程”人員;
4、退伍(役)軍人,高中以上學歷。
(三)下列人員不屬招考范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近五年內曾受過政治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嚴重違反紀律、規章制度被單位開除、辭退或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5、有過吸毒史的;
6、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的成員;
8、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動被判刑;
9、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體程序為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培訓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8年1月29日10:00-3月8日19:30。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3月9日-3月10日。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與網絡報名,免收報名費、考試費。
4、報名地點:
疆內現場報名:和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服務大廳。
疆外現場報名:另行指定。
網絡報名:需將現場報名資料電子版或掃描版發送至指定郵箱(77930210@qq.com)。
5、現場報考人員須攜帶資料:
報考人員須持下載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1份;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考生需提供學籍驗證報告1份。2018年7月內地高校應屆畢業大學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于2018年8月30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7、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縣級及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8、“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證明和期滿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
9、和靜縣“鴻雁工程”人員須提供和靜縣委基層辦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筆試
1、筆試時間 :2018年3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考生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及有關要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按時參加筆試。
3、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測試主要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時事政治等相關內容。
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確定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采取漢語文字命題(不設其他語種試卷)。
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4、筆試成績公布時間 :2018年3月13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2018年3月17日開始。
2、面試入闈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3、面試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在正式面試開考前4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3)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一律使用漢語答題。
4、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1、體檢組織和標準
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職位1:1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具體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人員按照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要求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錄用,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五)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定進行政審,考生填寫《和靜縣公開招聘基層工作崗人員考察政審表》,與人事檔案一并提交至報考單位。在政審中,經審定有《招聘簡章》“不得報考條件”所列情況之一的人員,政審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政審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在一定時間內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由縣財政承擔工資等各項規定待遇。經批準聘用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原則上為2年。《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基層工作崗人員各持1份。
工資等各項待遇比照事業單位在編同類人員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按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應由個人承擔部分由聘用單位直接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培訓
新聘用人員培訓工作另行安排。
四、監督、紀律及其他要求
縣紀委對本次招考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同時邀請相關單位及人員對本次招考進行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做出處理。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職位要求條件報名,報名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要求或填報的個人信息不真實的,取消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均通過和靜縣人民政府網(www.xjhj.gov.cn)
進行發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六、政策解釋
本簡章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和靜縣委組織部干部室:0996-5022146
靜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996-5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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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