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地質礦產測試中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天津市地質礦產測試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我中心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天津市地質礦產測試中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紅旗南路261號
咨詢部門及電話:辦公室(022)23688031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4、患有化學試劑等過敏癥,無法進行實驗測試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人數
本次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人。
四、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見附件一)
五、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備案的招聘計劃,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6在招聘單位網站(www.tgmtc.com)公布。
六、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方式報名,其他報名方式無效。報考人員應攜帶規定的報名材料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報名材料包括:應屆畢業生攜帶的材料為:報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證原件(含復印件一份)、就業協議書或所學專業證明、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社會人員攜帶的材料為:報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證及戶口本原件(含復印件一份)、職稱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含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
2.報名地點:天津市南開區長實道8號5樓。
3.報名時間:2018年2月7日—2月13日
(二)資格審查
1.初審
招聘單位現場進行初審,初審不合格的當場告知。
2.復審
報名結束兩天內招聘單位將報名材料連同初審報告一并報局復審,一周內將復審意見反饋招聘單位。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再通知報考人員。
復審合格的報考人數如達不到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1:3的比例,將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七、筆試、面試
(一)筆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由招聘單位通知報考人員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綜合及專業理論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后,按每個招聘崗位1:3的比例通知報考人員進行面試,不足1:3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將筆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面試主要形式為考官提問,考生現場做答。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線的,取消聘用資格。
面試考官小組為7人,由招聘單位有關管理人員、專家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面試時間、考場地點和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按要求時間到達考場,遵守面試規定,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總成績將于面試工作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實際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醫院由招聘單位另行指定。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并依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實施,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業務指導。按照招聘崗位要求,考察內容應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可依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備案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按規定要求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應包括:招聘單位名稱、招聘崗位情況以及擬聘人員基本情況。
(九)備案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將《天津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名冊》等相關材料上報局審核,并由局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十、聘用
公示及備案后,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十一、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招聘,接受局和招聘單位紀委全程監督,并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監督舉報電話: (022)83635076
十二、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報考人員要實事求是,提供相應的報名資料。若出現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2018年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在報到時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一經聘用,為事業單位編制內正式職工,其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有關地質勘探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政策執行。
(四)報考人員必須在獲得聘用資格后公示期結束兩個月內完成聘用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1、 2
1.天津市地質礦產測試中心2018年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2.天津市地質礦產測試中心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