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選聘法律顧問公告
來源: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8-02-01 08:20:47
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關于公開選聘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建設法治政府要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按照國務院《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以及《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法律顧問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結合實際需要,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簡稱云南局)決定公開選聘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外聘1名執業律師及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
二、職責要求
外聘法律顧問主要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一)為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云南局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
(三)參與重要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以云南局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五)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六)參與云南局組織開展的法制教育、宣傳、培訓等活動;
(七)需要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事務。
三、報名條件
(一)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一般應當是中國共產黨黨員;
(二)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
(三)嚴格遵紀守法,無不良從業記錄,未受過刑事處罰;
(四)執業律師應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歷,業績良好,熟悉行政領域法律事務,專業能力較強,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五)代理過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案件者優先。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8年1月29 日-2月5 日。
(二)提交材料及方式
有意競聘的律師事務所,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1.本單位基本情況,包括單位、負責人、人員概況、業務開展情況等;
2.擬選派的執業律師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擬選派的執業律師應當填寫《云南檢驗檢疫局法律顧問報名表》;
4.為云南局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工作方案與收費標準。
上述材料均為紙質文件并需本單位蓋章確認(一式兩份),于2018年2月5 日前遞至云南局法制處。
(三)資格審查
云南局組成考核小組,按照公平競爭、擇優選聘的原則,對各應聘律師及其事務所有關情況進行審查,報云南局主要負責人批準確定。
(四)公示聘任
對于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人員,將在云南局門戶網站公示。
云南局將與受聘人員所在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合同。
五、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429號,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法制處。
聯系人: 馬濤 楊毅萍
聯系電話:0871-64571440
云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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