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招聘88人公告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網
2018-02-01 09:58:36
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壯大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機關警力,進一步加強三江源國家公園和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工作,根據《青海省森林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實施方案》(青林公〔2018〕8號)等相關規定,現將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程序、范圍
(一)招聘人數。2018年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88名。詳見《2018年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依次進行。
(三)招聘范圍。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機關公開招聘范圍面向全省,具體包括本省戶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生。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其他森林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范圍面向招聘單位所在州戶籍、所在州生源、所在州院校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一)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條件
1. 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2. 高中及以上學歷;
3. 具備警務輔助人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專業及資格條件。
(二)現有臨聘人員轉崗條件
由縣級以上森林公安機關自行招聘并在2018年1月3日印發《青海省森林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實施方案》前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森林公安機關工作的,按照公開招聘的程序進行,成績單列,在規定的名額內擇優轉為輔警;學歷、專業、年齡不限。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4.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5.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招聘報名工作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網上繳費和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8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8:00。繳費時間為2018年2月1日9:00至2月9日24:00,報名調劑時間為2018年2月11日9:00-16:00。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必須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人員登錄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要在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每人只限報考1個職位。
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報考單位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準考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資格條件所需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四、考試科目、權重、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科目和權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各占筆試總成績50%。筆試總成績占考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筆試單科缺考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試聘用資格。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定于2018年3月1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原則上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由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視筆試、面試成績最終研究決定是否聘用。具體面試事宜將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人選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因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該職位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考察及以后的招聘環節不再遞補。
考察工作由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負責。除對考生基本的政治條件、遵紀守法、職業素質、個人誠信情況審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滲透斗爭中的政治態度、政治立場、政治表現的考察,對曾有參與打砸搶燒、聚眾鬧事、組織煽動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進行重點審查,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試信息網以及三江源國家公園官網(WWW.QHSJ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異議的,暫緩辦理聘用手續,由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調查核實。報考人員在體檢、考察、公示期間主動放棄或公示無異議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將影響今后參加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經公示后無異議和調查核實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開考比例。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機關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之比不小于1:3。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審核通過人數之比低于1:3的,由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研究確定是否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
(二)戶籍、年齡的時間認定。符合戶籍條件考生,落戶時間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考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工作第一日(出生日期應為1982年2月1日至2000年2月1日期間出生)。
(三)藏語口語能力測試和體能測評。筆試結束后,在面試前,報考藏漢雙語職位的考生須進行藏語口語能力測試;所有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測試測評工作由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三江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安局統一組織。藏語口語能力測試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四)總成績并列的處理。在筆試、面試結束后,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招聘環節人選;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下一考錄環節人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選。
(五)聘用待遇。警務輔助人員不占編制,工資待遇按照《關于下達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及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執行。
(六)今年應屆畢業生無畢業證的要提供所在院校開據的畢業證明材料和學生證,同時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條件的畢業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證書被暫扣或遺失的,面試前應提供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七)招聘崗位的專業類別劃分參照《青海省公務員招錄專業設置分類參考目錄》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執行。以上專業目錄未列入的各類新專業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的,經招聘機關與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認可。
(八)本公告的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招聘政策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三江源國家公園森林公安局 0971-8231986
地 址: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海晏路延伸段75號
三江源國家公園管理局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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