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宿州市城鄉規劃督察員遴選公告
經市政府同意,根據《宿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宿州市實施城鄉規劃督察員制度辦法的通知》(宿政辦發〔2017〕20號)文件要求,宿州市城鄉規劃局決定面向全市遴選4名城鄉規劃督察員(以下簡稱督察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
二、遴選計劃
本次共遴選4名督察員,分別派駐碭山、蕭縣、靈璧、泗縣,對各縣城鄉規劃工作進行督察,市城鄉規劃局負責督察員日常管理工作。
三、遴選條件
督察員原則上在本市從事過規劃管理工作的退休及已退出現職崗位人員中遴選,具體包括:曾擔任過市、縣級政府分管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市、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導班子成員,市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主要業務科室負責人,市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的業務負責人。
督察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熟悉城鄉規劃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具備城鄉規劃方面的專業知識和比較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
(三)具有較強的原則性、組織性和紀律性;
(四)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派駐督察員工作職責,年齡原則上在65周歲以下(1953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調查的;
(三)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遴選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宿州市城鄉規劃局官網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宿州市埇橋區銀河一路559號宿州市城鄉規劃局315室,報名時需提交報名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復印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彩色照片4張(照片底色為淡藍色或紅色),報名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2日下午6點。
2、資格審查。市城鄉規劃局按照規定的遴選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報名者須保證自己提交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全面性,否則,責任自負。
(三)考察
市城鄉規劃局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根據擬遴選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并提供客觀、詳實的考察材料。考察時間:2018年2月3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據報名者的資格審查、考察情況,結合崗位要求、報名者崗位適應能力,由市城鄉規劃局綜合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同時在宿州市城鄉規劃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核查屬實后取消其遴選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市政府批準后聘任、派駐。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資性補貼和出勤補貼,基本工資性補貼:每人每月1500元;出勤補貼:每人每個工作日的工作及生活性補貼100元(含派駐伙食補助和通訊費),依據考勤天數(不含節假日)據實發放。督察員出勤天數包括在派駐地執行任務和因公到派駐地以外出差的天數。其他工作待遇詳見《宿州市城鄉規劃督察員工作經費管理暫行規定》。
聯系人:唐黃謙,電話:3067056,17755766336。
附件:城鄉規劃督察員遴選工作報名申請表
宿州市城鄉規劃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