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來源:溫宿縣黨建網
2018-02-03 11:17:45
2018年新疆阿克蘇地區溫宿縣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溫宿縣2018年引進優秀人才工作方案》,經地委審核同意,決定面向內地各大重點高校公開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范圍
符合引進人才崗位設置條件的疆外全日制本科、碩(博)士畢業生(應屆或往屆);疆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應屆或往屆);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
二、引進人才崗位及名額
1.思想培訓類(2名):思想政治教育專業1名,哲學專業1名;
2.林業類(2名):林學專業2名;
3.水利水電類(11名):水利水電專業11名;
4.工學類(6名):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1名;機械一體化專業2名;機械工程及自動化專業1名;計量檢定專業2名;
5.財會類(4名):財務管理專業2名;會計專業2名;
6.教育類(2名):小學特殊教育專業1名;文秘專業1名。
三、引進人才遵循原則:
(一)公開競爭擇優原則。本次引進人才工作實行計劃申報審批制度,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緊缺專業優先原則。緊緊圍繞我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優勢行業、特色學科和重點產業,引進縣域發展中急需、緊缺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優秀人才優先原則。堅持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在同等條件下,博士、碩士人才優先;國家重點院校、雙學位畢業生以及學生黨員干部優先引進。
四、報名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家庭和睦,無不良違法違紀記錄。
2.政治素質過硬,有理想有抱負,愿意扎根邊疆基層,具有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愿為邊疆建設貢獻青春。
3.具備與工作崗位相匹配的科研學術水平和工作技能;身體狀況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及操作手冊(試行)》要求。
4.具有一技之長或特殊才能,符合引進人才崗位設置條件的疆外全日制本科、碩(博)士畢業生,疆內招聘僅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員。
(二)引進人才崗位設置及專業要求:
引進人才崗位共計27個,具體專業要求及條件見《溫宿縣2018年內地高校優秀人才引進計劃統計表》。
五、引進人才的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簽訂協議和辦理手續等程序進行。
1.發布公告。
公告發布時間:2017年1月25日;
公告發布方式:在溫宿縣黨建網、溫宿縣人民政府網、溫宿縣微信零距離、內地各大高校招生就業網發布。
溫宿縣黨建網:http://wsx.xjkunlun.cn/
溫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wszf.gov.cn/
溫宿縣零距離:wsmqmsmx
2.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30日,節假日不休息。
報名方式:報名主要采取高校組織推薦、個人網絡報名等形式進行。
聯系人:史英杰(溫宿縣委組織部副主任科員、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負責人)
馬后剛(溫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指導
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調配科負責人)
李亞洲(溫宿縣人才辦干部)
聯系電話:溫宿縣人才辦:13909973995;0997-4538495(傳真)
溫宿縣人社局:15299596590;0997-4537865(傳真)
聯系郵箱:wsxrcb@126.com
提供材料:
(1)個人簡歷;
(2)個人獲得榮譽資料,包括各類證書、獲獎證明;
(3)2018年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其他歷屆畢業生需提供個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
(4)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電子版掃描件材料。
3.資格審核。
(1)資格審核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共同負責,重點考察引進人才政治思想表現和專業技術情況,資格審核貫穿公開人才引進工作始終。
(2)報名資格復審結束無人報名的崗位進行等額裁減或取消。
4.筆試面試。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領域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應用,面試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結果,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重點考察綜合素質、創新思維和應變能力,面試成績當場宣布。綜合成績計算方位為:(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為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和政審。
5.健康體檢。
引進人才健康體檢工作由溫宿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按引進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6.公示及辦理手續。
由縣人社部門負責對符合崗位條件的引進人才提出擬聘用方案,報請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報地區人社部門審批同意后,在官方網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滿后實行聘用制合同管理。
7.落實待遇。
(1)引進人才工資待遇。引進人才經地區人社部門批復發文,縣人社部門辦理手續后,福利待遇從到崗之日起納入財政統發,享受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干部同等待遇,月均不少于4500元。其中:碩士研究生學歷以上人才,享受副科級干部工資福利待遇。
(2)引進人才住房待遇。根據《溫宿縣引進高層次人才管理暫行辦法》(溫黨辦發[2012]135號)文件規定,對引進的本科生及碩士研究生人才解決一套周轉性住房,其中本科生不少于30平方米,碩士研究生以上人才不少于60平方米,由各人才使用單位負責,優先安置在本部門干部職工宿舍或申報縣公租房解決,免費使用期不超過5年。
(3)引進人才扶持待遇。根據《溫宿縣引進高層次人才管理暫行辦法》(溫黨辦發[2012]135號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條之規定,實行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兼職兼薪政策,對柔性引進的高技能人才,鼓勵其通過技術入股、成果轉化、效益分紅等特殊的收益分配方式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薪酬,也可自主開展重大項目科技研發或高新技術推廣活動,所獲正當收益歸個人所有。享受科研、創業資助的引進人才不再享受各項津補貼。
六、引進人才優惠政策
1.本科學歷人才引進后,由用人單位依據相關政策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地區相關規定辦理入編入職手續,與所在單位干部同工同酬。引進人才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聘期內原工作崗位滿三年可在縣域范圍內調動,三年后可參加本縣范圍內國家公務員招錄考試。
2.引進的碩士研究生,由縣編委辦按照相關政策直接辦理入編手續,享受副科級干部工資福利待遇;
3.引進的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以上的高層次人才,原則上不受單位性質、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限制。
4.引進人才承擔科研項目,可申請專項科研資金,經人才科技等部門聯合論證后,優先給予立項支持,納入縣級重大人才科研項目撥付足額的項目啟動資金;科研成果在溫宿縣轉化為生產力并產生經濟效益的,享受收益分配,經縣委研究評議后給予相應物質精神獎勵。
4.崗位設置和職稱評審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擔任單位領導或重大科研項目、工程負責人,可不受職數和崗位限制,優先聘任相應的職位或崗位。在專業技術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申報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5.實行特殊收益分配優惠政策:
柔性引進人才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與本人協商確定,采取年薪制、期權制、股權制、協議工資、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等收入分配形式,實行知識、技術、資本、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
6.激勵獎扶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每兩年開展一次績效考核評估,成績優秀的可優先納入縣級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推薦培養,每年享受4000-6000元的人才科研津貼,同時享受外出療養、培訓、免費健康體檢等人才激勵待遇。對縣域人才科技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可優先確定為縣勞動模范、優秀人才、優秀科技特派員等各類先進及科技榮譽的評選對象,被列為自治區高層次人才培養對象的,由縣人才發展資金一次性獎勵10000元。對在技術創新、科研成果轉化、現代技術管理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引進人才予以獎勵,對推動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重獎。
7.子女就學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子女,屬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就近入學原則,由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學區內公辦學校就讀,并享受本行政區域內學生就讀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學生的,可根據個人意愿和原有基礎,由教育主管部門按對等原則安排到相應的高中就讀。
8.人才落戶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按屬地管理原則可落戶在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可也落戶在溫宿縣引進人才公共戶,對戶籍關系一時難以遷入或本人不愿意遷入溫宿的高層次人才,由公安部門辦理《居住證》,持《居住證》的引進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本縣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9.社保管理優惠政策:
引進人才由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來溫宿工作前已參加社會保險的,按有關規定轉移社會保險關系,對因辭職、離職等方式來溫宿工作的引進人才,如出現養老保險關系無法轉入的情況,由用人單位參照同類人員標準補繳社會保險費,繳費年限可連續計算。
10.人事檔案管理優惠政策: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如正常調動有困難,本人愿意以辭職、離職等方式來溫宿工作的,憑有效證明材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認其原有身份、學歷、工齡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辦理檔案調轉或重新建檔手續。
11.優秀人才關心關愛政策:
落實引進人才幫帶制度,對新引進的各類人才,按照“一對一”的原則,確定一名相關專業技術領域人才作為幫帶導師,常態化進行談心談話、思想引導、工作幫帶。實施優秀引進人才健康體檢制度,將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引進人才納入免費健康體檢范圍。引進人才在職后可享受在職學歷學費報銷政策和探親假、婚假、產假相關福利待遇。對從內地招錄的引進人才,按有關規定報銷干部探親假交通費用,因工作原因未享受探親假、其父母來溫宿探望的,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其父母雙程交通費用。
七、其它事項
1.各位引進人才報名后,請勿隨意更改聯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我們將在報名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與您取得聯系。
2.報名人員須確保提供證件真實有效,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并向人才所在學校招生就業處和人才戶籍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通告。
3.本公告由溫宿縣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997-4532060、0997-4537889。
溫宿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電話:0997-4538495(傳真)
聯系郵箱:wsxrcb@126.com
郵政編碼:843100
溫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聯系電話:0997-4537865(傳真)
郵政編碼:843100
附件:
溫宿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溫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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