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溫州平陽縣鰲江鎮人民政府招聘30人公告
因“四個平臺”建設等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3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30名協管員(執法局22名,其他崗位8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遵紀守法,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具有吃苦耐勞精神。
2、工作敬業,踏實肯干,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和較好的文字寫作處理能力。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
4、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報考執法局協管員崗位的,學歷可適當放寬到高中)。
5、年齡要求男性35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0周歲(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平陽縣戶籍(報考執法局協管員崗位的,放寬至溫州市戶籍)。
三、報名程序:
1、報名。報名時間為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
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派出所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及相關復印件,近期免冠單寸照片2張。報名地點:鰲江鎮人民政府(塘古南路99號5108室),咨詢電話:0577-63633749。
2、資格審查。將對應聘者的有關證件、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若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及錄用辦法:
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和面試,考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執法局協管員錄取辦法為根據總成績(筆試60%+體能測試40%)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3、其他崗位按筆試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計劃數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乘以60%,面試成績乘以40%計入總成績。崗位空缺名額按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遇最后一名成績相同者另行組織考試。
4、招聘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2: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五、薪酬待遇:
工資按鰲江鎮編外人員待遇執行,并落實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五種”保險及公積金。
六、其它事項:
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實行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二年。(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不能勝任崗位的,取消錄用資格。)合同期滿自行終止聘用合同,也可經雙方同意續簽聘用合同。
七、本招聘通告最終解釋權歸鰲江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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鰲江鎮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