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常州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12名公告
2018年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推動事業單位人員流動,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常州市屬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常人社發〔2017〕245號)精神,2018年我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將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正、人崗相適、競爭擇優的基本原則。
二、選調崗位
本次共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2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見《2018年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選調范圍
常州市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含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四、選調條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無違法違紀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選調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2年2月5日以后出生),部分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選調崗位表;
(三)在現單位工作3年及以上,且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尚未解除的;未滿規定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具有應當實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本次選調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2月24日下午13:00—16:00
2018年2月25日上午09:30—11:30
報名地址: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6樓(常州市北直街35號)
2.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時應攜帶本人身份證、《2018年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和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
3.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并提交相關材料,凡屬于弄虛作假或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綜合評價
本次公開選調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制定方案,報經市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具體時間由主管部門另行通知。選調方式如下:
01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內容為公文寫作。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不足1:5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02—12崗位:報名人數不足5人(含),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若報名人數超過5人,在面試前進行綜合素質能力測評,根據測評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面試人選。
各崗位綜合評價成績均按面試成績確定,滿分100分,合格線為70分。
(三)組織考察
在綜合評價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評價成績排名按崗位選調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選調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主要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
(四)公示
選調單位根據綜合評價和考察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擬選調人員名單將在公告發布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
(五)調動和聘用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選調人員應按選調崗位中明確的崗位等級進行聘用。
對發現有影響調動或聘用情形導致崗位空缺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決定是否按綜合評價排名進行遞補。
六、咨詢與監督
崗位咨詢電話:見崗位表(直接聯系選調單位)
監督舉報電話:8568191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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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2.2018年常州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