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寧波海曙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因業務發展需要,海曙區現有8家國有企業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二)具備國家承認的學歷,且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統一計算到2018年2月6日;
(四)戶籍以2018年2月6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學歷等資格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2月26日9:00-2018年3月5日16:00。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進入“2018年海曙區第一批公開招聘國有企業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同時上傳本人的電子照片(2017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應聘人員須對在網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網絡報名咨詢電話:(0574)89212524曹老師
受理時間為: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二)資格初審
1、時間:2018年3月2日9:00-2018年3月5日17:00。
2、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3、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職位指標數3倍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三)資格復審
1、時間:2018年3月10日8:30-11:30,地點另行通知。
2、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者需攜帶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國家教育部學信網學籍認證材料或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職稱證書、由單位提供的在崗在職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對應年限的社保繳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3、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當場領取《面談通知單》,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談通知單》,按照《面談通知單》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談甄選。
(四)面談甄選
1、時間:2018年3月10日9:00直至結束,與資格復審同地點進行
2、由用人單位負責對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行此次面談甄選,主要以面談官與應聘人員的簡單交流為主,擬請應聘人員簡單介紹自身情況,并對應聘崗位談一談自己的理解,時間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鐘。面談官通過交流情況簡單考察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職業意愿和發展潛質,并對其打分(十分制)。由用人單位綜合初次面談成績確定每崗位3-6位候選人員,并在初次面談結束3個工作日后,在寧波人才網公布初次面談成績及候選人員名單。
(五)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1、時間:2018年3月15日9:00-2018年3月17日9:30
2、已取得每崗位候選資格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招考欄目”的考試報名入口,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六)筆試
1、時間:2018年3月17日9:00-11:00
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和寫作,采用閉卷形式,筆試分滿分為100分。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未按時參加筆試者,視為放棄。
根據報名崗位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指標3名及以上的按指標數2倍)。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寧波人才網上公布。
(七)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合成報考者總成績。按招考崗位指標數,根據最終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如最終得分并列,以筆試分數高者優先)。
(八)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空缺名額在該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空缺名額予以遞補。
(十)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
公示結束前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報考本職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次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重新進行體檢和考察。
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報到后不愿簽訂勞動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本次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55889527,王老師;監督電話:0574-83863635,張老師。
海曙區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