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重慶市潼南區教育系統招聘43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2-07 08:15:19
重慶市潼南區2018年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潼南區教育系統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1.公開招聘教育系統工作人員43名。
2.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潼南區2018年一季度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其中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證書等;
5.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及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簽章同意的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6.招聘人員須在潼南區服務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7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潼南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研究生(2018年應屆畢業生除外),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8年2月8日9:00起至2018年2月23日24:00時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登錄網址http://183.64.166.56:8081/zjcooadmin/login.php,點擊“重慶市潼南區2018年一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本次報名不填報到具體學校,只填寫音樂教師、體育教師、美術教師、計算機教師、特殊教育崗1、特殊教育崗2等崗位,考試結束后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及招聘名額從高到低自主選擇招聘學校。
特別提示1:本簡章專業條件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因不同學校、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而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的,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特別提示2:報考人員要誠信報考,需準確理解招聘簡章。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能報考,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時應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照片審核及審核結果查詢
報考時,區教委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不符合條件和不誠信報考被取消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本次網上報名由潼南區教委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8年2月24日18: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個工作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須在2018年2月26日18: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50元/科),確認參考。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于2018年3月6日上午9:00-3月10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自負。
(五)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最低須達到1:2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崗位或取消招聘,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時,按四舍五入法處理;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復審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在報名截止后7個工作日內在http://183.64.166.56:8081/zjcooadmin/login.php或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公布。
五、考試考核
凡照片審查合格并成功繳費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時間、科目及分值
筆試時間:初定2018年3月10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科目及分值:科目1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100分;科目2為《專業科目測試》,分值100分;筆試總分為200分。
《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以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最新考試大綱為準。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資料
時間:待定(另行發布)。
地點: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15室(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金佛大道41號)(暫定,具體地址見指示牌)。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人員的確定: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選。資格審查合格,即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依次替補。
現場資格審查所需資料:考生有效身份證、畢業證、職業資格證、專業方向佐證材料(如課程表或成績單等)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校開具的學歷及專業證明、專業方向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未在規定時間提交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棄權。
特別提示: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各個環節,不符合本《簡章》條件要求報考的或弄虛作假報考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資格或招聘資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由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崗位需要,統一組織實施。
若面試比例達不到1:2的,則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計算,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某崗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其筆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選的最低分,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技能測試或說課、講課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見面試通知書),主要考察考生崗位專業相關知識和適應崗位能力。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分值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評定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
按照擬招聘崗位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某崗位只有一名考生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他進入體檢人選的最低面試分。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區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體檢通知書、填寫體檢表或未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報考該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由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按規定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考生的資格條件(學籍、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及專業、專業方向要求等)進行復審,同時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業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職業資格的考生視為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考察結論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及擬聘單位等。
八、崗位確定
按報考同招聘崗位考生的考試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選擇招聘單位,并與招聘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書》。如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自主選擇崗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按通知的時間,持招聘文件及工作介紹信到招聘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信息發布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面試通知、面試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體檢通知、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http://183.64.166.56:8081/zjcooadmin/login.php或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附件5),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聯系人及電話:
區教委:彭建華、于勇,023-44576039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李星霖、潘羿樺,023-4455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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