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蘇南通海安縣招聘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3名公告
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勞動保障協理員)
因工作需要,根據有關規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人社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基層公共服務公益性崗位(勞動保障協理員)3名,派遣補充到相關區(鎮)勞動保障協理員崗位工作。
一、崗位及人數(3名)
崗位1 南莫鎮 1名
崗位2 白甸鎮 1名
崗位3 大公鎮 1名
二、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2408元/月(以后隨我縣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作相應調整),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項社會保險。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吃苦精神;
2.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戶籍要求:具有報考崗位所在區(鎮)戶籍或家庭住址在報考所在區(鎮)。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在崗或辭職不滿五年(滿12個月為一年)的勞動保障協理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
1. 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房產證)、畢業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
2.報名時間: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3月6日17∶00。
3.報名地點:報考崗位所在區(鎮)人社所。
4.資格審核:相應區(鎮)人社所依據招聘公告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
5.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處繳納筆試費100元。
6.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18年3月8日在“中國海安”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an.gov.cn)公示。
(三)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
2018年3月13日9∶00-17∶00到原報考所在區(鎮)人社所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及勞動保障方面政策法規常識,招考單位不指定大綱,不指定復習資料。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考人數直至取消招考計劃。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時間:2018年3月18日筆試,2018年3月24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成績公告:考試相關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中國海安”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aian.gov.cn)進行公告。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體檢由縣人社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三)公示、聘用審批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海安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導致該崗位出現缺位時,在該崗位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
如發生某崗位擬招聘人數不足的情形,在未被錄用的全體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二次自主選崗。
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五、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考全過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8931065。
咨詢電話:0513-88921559。
六、本簡章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海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