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平陽縣水頭鎮巡防大隊招聘巡防隊員10人公告
為了切實加強水頭鎮社會治安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水頭經濟和社會發展。經研究,決定招聘巡防隊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數10人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可靠,熱心社會治安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質,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組織紀律性強;
2、身體健康,男性,未婚,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以上;
3、平陽戶籍、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退伍軍人,或在各鄉鎮從事過外勤工作的巡防隊員、公安特巡警,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人員;(除退伍軍人外,其余人員需原單位的外勤工作證明,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退伍軍人)
4、對水頭鎮轄區情況比較熟悉,身體健康、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精通閩南話者優先。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1、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退伍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單寸彩色照片2張;
2、填寫《水頭鎮巡防隊員報名登記表》;
3、報名時間: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雙休日除外);
4、報名地點:水頭鎮綜治辦(水頭鎮國創大樓812室)
5、聯系電話: 0577-58106116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進行。
1、體能測試
巡防隊員體能測試包括1000米、100米、引體向上三項內容,三項體能測試成績比例依次占:60%、20%、20%,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成績在60分以上的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總分為100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政審
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折算為綜合成績,然后從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實際招聘數1:1.5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政審出現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經鎮黨委研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3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1、對擬錄用人員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簽定聘用合同;
2、巡防隊員在正式錄用后,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門診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工作期滿1年以上可辦理住房公積金。
3、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錄取資格;
4、在部隊服役期間立三等功一次+2分、優秀士兵一次+1分、任班長+2分;(報名時需攜帶相關證書)
5、巡防隊員按規定統一著裝,實行半軍事化管理;
6、本通知未盡事宜,由水頭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中共水頭鎮委
水頭鎮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