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華磐安縣招中小學幼兒事業編制教師76人公告
根據磐安縣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決定面向縣內外公開招考聘用編制內中小學、幼兒園教師76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與崗位要求(見附件)
說明: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指具有報考崗位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相近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僅限以下幾類:
英語學科:英語、外語等教師資格證;
科學學科:科學、物理、化學、生物、自然等教師資格證;
社會學科:社會、歷史、政治、思想政治、地理等教師資格證;
信息技術學科:信息、計算機、信息技術等教師資格證。
二、報考要求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符合上述戶籍、學歷、專業和資格證書要求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與履行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
2.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在我縣幼兒園任教10年以上且現在崗的幼兒園代課教師,報考學前教育崗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體育各1名面向具有2年以上教學經歷(從2020年起須有2年以上在我縣教育教學的經歷)的非在編教師招考,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磐安戶籍、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5.學前教育中1名從事特殊教育,要求專業相同。
6.招3名及以上職位的學科,其中1名面向男生(不含學前教育)。
(二)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8年2月26~27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因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報名時現場拍照,故不得由他人代報。
3.聯系電話:0579-84662828,0579-84652581
(三)所需材料
1.《磐安縣2018年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自行下載填寫),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
2.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復印件和其它有關材料。
3.正式在編人員報名,須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比例
中小學英語、中小學科學、中小學美術、中學社會、小學數學等學科的學科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之比為1:3(其中,學科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學科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之比為1:2),其它學科的學科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之比為1:2。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之比達不到以上要求的,相應減少該學科招考計劃。
面向男生、面向具有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招考計劃與繳費確認人數之比須符合以上比例要求,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減少名額。特殊教育若報名不足,缺額招收學前教育。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由紀檢部門參與監督,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查結果在網上公開發布。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占40%,面試占60%。各項成績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時間:2018年4月14日,具體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安排為準(網址:www.zjzs.net)。
(2)考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http://www.zjzs.net/)。其中報考小學信息技術、小學科學學科的,參加中學對應學科的專業知識考試。
省教育考試院不提供試卷的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另行組織命題,命題范圍見附件二。其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與其他科目一致。
教育基礎知識與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分別占筆試成績的30%和70%。
(3)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按照同類學科實際參加考試人數80%的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方能參加面試。
(4)2018年4月12日~4月13日領取準考證,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
2.面試
(1)面試方式:音樂、體育、美術和學前教育的面試為技能測試(技能測試范圍見附件三),其他學科面試均采用模擬上課形式。
(2)入圍面試人員確定
學科招考計劃與參加面試人員比例為:招考2人以內的學科為1:3;招考3人及以上的為1:2,招考8人及以上的為1:1.5。
入圍面試人員按筆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向男生崗位和面向具有教學經歷的非在編教師崗位按以上比例順取不足需予降分的,要求達到該學科參加考試考生的平均成績。
(3)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為60分,合格分以上人員方能參加體檢。
(4)放棄面試不再遞補。
(三)體檢
1.入圍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折算分和面試折算分相加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學科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確定(有小數的四舍五入)。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分、面試分(技能測試)的順序確定。
2.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會同教育局實施。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社部、原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公布,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3.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四)聘用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聘用考核對象。考核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2018年應屆畢業生的考核采用學校發回的個人檔案中的考核結果,不再重新組織考核。
(五)聘用簽約
1.聘用考核合格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簽約手續。聘用后在磐安教育系統服務期要求為:報考時享受磐安籍政策的考生8年,其他考生5年。
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必須在簽約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簽約后在一年內未能取得教師資格的延遲轉正,兩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計算時間從錄用報到之日開始)。
簽約后存在《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規定不宜錄用情形的,就業協議無效。
(六)缺額遞補
擬聘用人員聘用簽約前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從該學科考試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考資格審查、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名單、體檢(復查)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教育網(網址:www.paedu.net)、磐安人才網(網址:www.parcsc.com)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或政審等環節被查實有弄虛作假或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處理。
(三)本公告由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磐安縣教育局共同負責解釋。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告發布后5日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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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磐安縣公開招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x
2018年磐安縣教師招考省教育考試院未提供命題學科的專業知識考試范圍.docx
2018年磐安縣教師招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專業技能測試說明.docx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磐 安 縣 教 育 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