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中山市板芙鎮定點(華南師范大學)直接選聘公辦教師25人公告
來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2018-02-11 10:23:39
2018年中山市板芙鎮在華南師范大學定點直接選聘公辦教師公告
板芙鎮位于中山市南部,毗鄰珠海經濟特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高,離中山市中心城區只有15分鐘車程,現有高速路、城市快速路與廣州、珠海、深圳相連,交通相當便利。全鎮現有常住人口10萬,有2所公辦初級中學,5所公辦小學,2所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所有學校全部為廣東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已是“廣東省教育強鎮”、“中山市義務教育發展均衡鎮”。2015、2016、2017年均獲得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頒發的“中山市初中教學質量評價先進鎮區一等獎”。板芙鎮還連續十幾年榮獲“中山市鎮區推進素質教育目標管理評估先進單位”表彰獎勵,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處于全市先進行列。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面向全國直接選聘中小學教師,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初級中學專任教師10名,小學專任教師15名,具體招聘崗位見附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公辦教師薪酬待遇。所招聘教師由鎮文體教育局根據用人需求,統一調配。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2018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碩士以上學位(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
5.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所學專業的專業代碼參見《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7年版)》(附件1);
6.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逾期未取得教師資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學教職員聘用(聘任)制有關規定解除聘用關系;
7.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在華南師范大學設點,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
1.電子郵件報名。從公告當天開始至2018年2月28日。考生須將報名材料電子版發送至:2727765531@qq.com。
2.現場報名。沒有及時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可攜帶有關資料于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華南師范大學桃李園參加現場報名并參加面試。
3.報名材料。已經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和現場報名的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1)《板芙鎮直接選聘公辦教師報名表》(現場提供考生填報);(2)《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須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學專業代碼)復印件(原件備驗);(3)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學習成績單、教師資格證(可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獲獎證書等復印件(原件備驗);(4)尚未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原件;(5)簡歷及有關證書、證明材料等。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18年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面試地點: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桃李園。
2.面試內容與形式: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招聘單位將選擇現場答辯、考生才藝展示、考生說課等適當方式組織面試。現場面試合格,雙方達成簽約意愿的可現場簽約,如現場未能確定簽約意愿的,雙方可約定到招聘單位進行第二次面試。
招聘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后,確定考察及體檢對象,組織體檢、考察。因考察、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三)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四)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
(五)辦理聘用手續
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
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相關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網站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者;
2.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18年7月15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
4.因個人原因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
5.不服從組織調配者;
6.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
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
8.放棄聘用資格者;
9.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者;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本公告由板芙鎮文體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760-8650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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