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東安縣委組織部選調公告
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關于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縣委組織部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東安縣委組織部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調(選聘)。
二、選調(選聘)職位、人數
1. 縣干部人事檔案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
2. 縣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名。
三、選調(選聘)條件
1. 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 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身份。
3. 具有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工作經歷累積時間計算到2017年12月31日止),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其中報考縣干部人事檔案室崗位,要會熟練操作計算機;報考縣委組織部人才辦公室崗位,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5.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來,年度考核均獲得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 身體健康。
以上工作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6、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選調(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四、選調(選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18年 2月 10日—— 2月28日。
2.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聯系人:楊景,電話:13607464913)。
3. 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縣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連同有關資料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報名。
4. 報名材料:
(1)《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單位書面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5)事業編制人員需由單位提供在編證明;
(6)中共黨員身份證明(由各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
(7)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格追責。
(二)資格審查
嚴格按照選調(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 筆試。筆記時間暫定于2018年 3月2日上午。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選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3:1的,核減公開選調(選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調(選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公開選調(選聘)計劃。筆試為撰寫綜合性材料,以閉卷方式進行。
2.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8年3月6日。
(四)體檢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若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不再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主要對入圍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者不再遞補。
(六)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調(選聘)人員在東安新聞網和東安組工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試用與調入
擬選調(選聘)人員,先到部機關跟班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其人事、組織關系不變,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試用期滿后,經部務會研究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選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辦負責組織實施。
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
東安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