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樂清市招聘綜合行政執法事業人員50人公告
為加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關于全面加強市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規范化建設的意見》(浙建綜執〔2017〕11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樂清市綜合行
政執法局事業工作人員5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身體健康;
2、樂清市戶籍,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高校畢業生;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4、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已滿5年最低服務期的,報考時須經現工作單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以上,其中新聘用鄉鎮(街道)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在鄉鎮(街道)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報考時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報考時務必確認與本單位的最低服務期,遵守行業、系統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聘用合同有關義務。工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③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④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⑤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⑥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
1、招聘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2018年樂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2、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審查按《2018年樂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采用網絡方式報名。
1、網上注冊、報名
時間:2018年3月27日0時— 3月29日24時。
網址: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 http://shiye.yqhr.com.cn/)
報考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按網絡報名系統的流程,真實并完整、準確地填寫個人信息,同時選擇報考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注冊報名期間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報名系統會自動更新各崗位的報名人數。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自動發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后才能繼續進行信息注冊。每個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溫馨提醒:浙江省內手機用戶均可注冊驗證;省外手機用戶,可通過省內親朋好友的手機用戶進行注冊驗證。若個別手機用戶接收驗證碼出現問題,請聯系報名咨詢電話:0577—61882273。
2、資格初審
時間:2018年3月30日0時-- 4月1日24時。
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再次報名
改報時間:2018年4月2日0時--4月3日17時。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4月4日17時,逾期不再受理。
4、繳費確認
通過網上繳費確認
時間:4月2日0時— 4 月9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
網絡繳費技術咨詢電話:0577—61882273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物價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的復函》(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每科考試費40元,考務費共計80元。
5、同一崗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崗位招聘人數達到3人及以上的,按2:1比例)的,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不開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上公布。
6、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2018年4月19日9時—4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事業單位考試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1、筆試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2日,考生需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缺一不可。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基本素質測驗》
筆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
2、總成績確定
筆試總成績=《綜合應用能力》+《基本素質測驗》。
本次考試《綜合應用能力》科目采用網絡評卷、《基本素質測驗》科目采用讀卡評卷的方式,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五、資格復審確認
1、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如遇筆試總成績同分的,按《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分者優先;若再同分,則采取另行加試辦法。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樂清市戶口簿(樂清市生源須提供本市遷出記錄的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崗位相應的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單寸免冠近照兩張。
3、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國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具體資格復審對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在樂清市人才官方網公布,不另給個人發放通知。屆時請考生密切關注樂清市人才官方網。
6、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其空缺資格在該崗位筆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六、審核、體檢
1、對初定對象進行審核(含綜合治理、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審核合格的,統一參加體檢。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和體檢時間、地點在樂清人才官方網(http://www.yqhr.com.cn/)發布,入圍體檢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
體檢入圍名單公布之日起,不再遞補。
七、公示、聘用
1、審核、體檢通過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樂清人才官方網(http://www.yqhr.com.cn/)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單向選擇聘用崗位。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對確定的聘用對象一律要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代理。 聘用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八、其他注意事項
1、后續有關此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將及時發布在樂清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網和樂清人才官方網(http://www.yqhr.com.cn/)。
2、樂清市生源的高校畢業生或樂清市籍貫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樂清市常住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戶籍需2018年6月30日前落戶到樂清市。
3、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學歷專業。學歷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對應的專業,取得多個學歷證書的報考人員只能使用其中的一個學歷證書進行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認證證明。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
5、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6、為維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人員,或在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體檢、公示、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7、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樂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8、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市人力社保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9、涉及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事項,由樂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樂清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咨詢電話:0577-61887900、61887911
市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0577-6188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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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