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警察輔助人員10人公告
因審判工作需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警察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為退出現役士兵和各類警察院校應往屆未就業畢業生。
(二)應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好,遵紀守法;
3、熱愛司法警察工作,具有愛崗敬業的奉獻精神;
4、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3CM以上,身體健康。
5、同等條件下,武警戰斗班戰士、部隊榮獲優秀士兵、榮立三等功或有體育特長者優先。
(三)不得應聘人員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崗位與名額
本次招聘崗位為司法警察輔助崗位,計劃招收男性8人、女性2人。主要從事安檢、辦公樓門衛值班、庭審警務保障等工作。
三、薪酬待遇
1、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工資實行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和服務年限補貼相結合的計薪方法。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資為1800元/月;績效工資以考核為依據,實行考核浮動制,考核合格的績效工資為基本工資的20%,考核為優秀的為基本工資的30%;崗位津貼為500元/月;服務年限補貼按2年以下(含2年)為50元/月,2-4年為100元/月,4-6年為200元/月,6-10年為300元/月,10年以上(不含10年)為500元/月發放。
2、司法警察輔助人員在合同期內享有勞動法規定的婚喪假、產假以及社會保險等權利。
3、決定聘用的,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月工資的80%,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能勝任工作的正式聘用。
4、不在萍鄉城區居住的外地聘用人員,由單位免費安排食(工作日)宿。
四、招考方法步驟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理論考試、體能測試、政審、體檢、正式聘用的步驟實施。
1、報名時間:2018年 2 月 11 日至2018年 3 月 5日。
2、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可于工作日到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報名,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士兵退出現役證、立功受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2)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身份證、畢業證(士兵退出現役證、立功受獎證書)照片及報名登記表發至聯系人郵箱。聯系部門: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人:甘露,電話0799-6781687,QQ郵箱:294691645@qq.com;傳真號0799-6782088。
3、資格審查:于2018年3月10日前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
4、理論考試和體能測試:應聘人員應根據本院的通知參加理論考試和體能測試,時間暫定于2018年3月,地點在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聘用
對測試合格的,根據成績由高到低原則錄用,試用期滿后,由本院后勤服務中心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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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