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長治黎城縣事業單位招聘76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為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環節全程公開,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考核、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崗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6名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單位分別是:中國共產黨黎城縣委員會黨校、吳家莊水庫生態功能保護中心、黎城縣國土資源交易事務所、黎城縣礦產資源管理中心、黎城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黎城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黎城縣文化市場執法隊、黎城縣林業工作站、黎城縣扶貧開發中心、黎城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所、黎城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黎城縣衛生監督所、黎城縣環境監測站、黎城縣環境監察大隊、黎城縣人民圖書館、黎城縣安全生產綜合執法隊、黎城縣紅山景區管理中心、黎城縣失業保險所、黎城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黎城縣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隊、黎城縣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黎城縣商務中心、黎城縣廣播電視臺、黎城縣教育系統。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8周歲;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敢于吃苦,公正無私,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具有較強的法制意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4.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本次公開招聘有2個崗位(崗位序號為:003、004)作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于面向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報名截止時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報名截止時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且現仍在職的人員定向招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高校畢業生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5.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須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6.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黎城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
7.本次公開招聘認定年齡計算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在服務期限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已有工作單位但單位不同意報考(未出具報考證明)的人員不得報考;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
6.在各類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或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被處罰不滿一年(以處罰依據的時間為準)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7.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8.符合“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條件的考生如已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事業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辦法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網址另行公告。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考生可在2018年4月9日8:00至2018年4月13日17:00期間注冊登錄報名網站,仔細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提交報名申請,填寫《黎城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填寫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考生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考生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并上傳本人紅底證件電子照片。照片要求:1.不著制服等暗示考生個人身份、信息的服飾;2.格式為jpg;3.文件大小為20KB以下;4.女士發式以簡練為準,劉海不得超過眉毛。
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專業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
考生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有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二)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考生可在提交報考申請后次日至2018年4月14日12:00前,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也不能再報考其它崗位;4月14日12: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4月14日12:00后,網上報名結束。
報名結束后,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3:1。若達不到比例要求,要減少崗位招聘數,使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規定比例。如崗位招聘數量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規定比例,則取消該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與崗位數不達比例要求時,取消該崗位,并將該崗位轉增為相應的同等條件的普通招聘崗位。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具體核減、取消、增設崗位招聘名額情況、改報時間,在原發布招聘信息網站公告。
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后,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三)網上繳費
參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交納報名考試費。報名考試費:50元。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8年4月14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準考證打印和領取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請登錄報名網址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招聘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五、考試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的整體素質、職業道德、業務水平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知識。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
教育系統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公共知識×40%+專業知識×60%計算。
非教育系統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知識。
2.筆試時間、地點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考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筆試成績可上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考生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等報考條件重新進行審查。資格復審由考生本人到復審現場參加復審。
資格復審嚴格執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另行公布。
根據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該崗位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復審考生須攜帶準考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及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復印件、各類證明統一使用A4紙):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黎城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招聘簡章》要求有執業資格證或其他資格證件的還需提供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教師崗位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待認定后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無違紀、同意報考證明:在企業工作的提供所在企業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提供本單位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2018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證明中要明確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在校表現、畢業時間及畢業時可取得的學歷(或學位);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考生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計劃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由團省委蓋章,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
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報名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對資格復審結果是否合格由復審機構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取消資格。
資格復審開始前,取得復審資格的考生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要求比例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面試開考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不足1:3的崗位招聘數量予以核減,并公示。資格復審后面試之前,若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
(三)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按各招聘名額1:3的比例分別確定面試考生。
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分析理解、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和專業水平及實際操作能力。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實行百分制計分。
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的綜合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時,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擬聘資格;若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時,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
將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若不達1:1的比例則綜合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全部考生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在另一家同級別或更高級別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查結果為準。如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對復檢結果仍有疑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作出最終結論。
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考生自理,體檢時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面試通知書》。
七、考察考核
綜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獎懲等情況,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因體檢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不遞補。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考核結果,經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直接向縣公開招聘領導組反映。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資格,其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二)聘用
公示無異議,擬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辦理相關手續,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與用人單位簽訂《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2018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之前,暫不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不簽訂《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保留資格。2018年8月底前由本人持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所報考事業單位的主管部門初審,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復審,復審結果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經審定,相關證件符合規定要求者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簽訂《山西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試用期從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定次日起計算。
各崗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從公示期滿次日起計算(2018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服務期限不少于五年,試用期包含在服務期內。
九、注意事項
1.《黎城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次公告)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黎城縣電視臺向社會發布。自報名環節以后的公告僅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向社會公告。
2.網上打印準考證、筆試、筆試成績查詢、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間和地點,將通過中國黎城政府網(http://www.sxlc.gov.cn/)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參加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設立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355-8173356
十、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凡具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者,本人應當申請回避,或者由公開招聘領導組決定其回避。
2. 嚴明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違規違紀行為記入檔案、追究責任。考生應對自己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將取消應聘資格。對通過考試等環節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并調整工作崗位。
設立招聘監督電話:
黎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5—6565100
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監督組負責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
十一、本方案由黎城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及個人舉辦輔導培訓班。
黎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2月14日